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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3 字号:[ ]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法律服务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意见》(浙司〔2016〕117号)和《嘉兴市司法局关于法律服务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意见》(嘉司发〔2016〕6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着力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提高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不断激发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制定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局相关处室要根据机构调整后的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等,并报市局调研督察处备案。

(二)对照要求认真抽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要结合自身监管实际,对照工作计划,依法组织开展抽查工作。在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的基础上,按照随机抽查清单展开抽查。随机抽查工作应当于抽查实施之日起90天内完成,按照“谁抽查、谁报告、谁公示”的原则,在完成抽查工作后5日内由检查小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抽查报告和《嘉兴市法律服务机构“双随机”抽查记录表》《嘉兴市法律服务人员“双随机”抽查记录表》,并及时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部门门户网站等公布公示。具体抽查要求见附件。

)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要建立“一抽查一公示”制度,抽查检查结果要及时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部门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要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推送信用嘉兴平台,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增强监管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注重总结上报。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相关处室要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经验做法和具体措施等形成阶段性的总结材料,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科学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涉及层级多、部门广,要对照“基层减负年”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科学合理地统筹安排好抽查比例的频次,共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公平执法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市局相关要求,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抽查的对象展开严谨细致的抽查工作。在抽查工作中,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表格并要求抽查对象签字盖章,整个过程做到程序规范化、内容精细化、过程痕迹化。抽查结束后,及时整理好检查材料,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并按要求报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嘉兴市司法局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嘉兴市司法局

                               2019612


附件

嘉兴市司法局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对象

牵头处室

计划抽查比例

计划抽查时间

1

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工作处

书面检查达到100%,实地抽查达到30%

2019年第三季度前完成

2

律师执业情况

律师

律师

工作处

备案审查达到100%,实地抽查比例不低于10%

2019年第三季度前完成

3

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情况

基层法律

服务所

律师

工作处

每年书面检查达到100%,实地抽查比例达到30%

2019年第四季度前完成

4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

基层法律

服务工作者

律师

工作处

每年书面检查达到100%,实地抽查比例达到30%

2019年第四季度前完成

5

公证机构执业情况

公证机构

公共法律

服务管理处

书面检查达到100%,实地抽查比例达到50%

2019年第三季度前完成

6

公证员执业情况

公证员

公共法律

服务管理处

书面检查达到100%,实地抽查比例达到30%

2019年第三季度前完成

7

公证专用纸管理使用情况

公证机构

公共法律

服务管理处

书面检查达到100%,实地抽查比例不低于50%。

2019年第三季度前完成

8

公证档案管理情况

公证机构

公共法律

服务管理处

书面检查达到100%,实地抽查比例不低于50%。

2019年第三季度前完成

9

司法鉴定机构执业情况

司法鉴定机构

公共法律

服务管理处

书面检查达到机构总数的100%,实地抽查比例达到50%

2019年第三季度前完成

10

司法鉴定人员执业情况

司法鉴定人员

公共法律

服务管理处

书面检查达到机构总数的100%,实地抽查比例达到10%

2019年第三季度前完成

11

司法鉴定文书评议

司法鉴定机构

公共法律

服务管理处

按专业类别书面检查达到机构总数的100%

2019年第三季度前完成

12

对司法鉴定重大事项、投诉处理中反映问题进行案件评查

司法鉴定机构

公共法律

服务管理处

书面检查达到机构总数的10%

2019年第三季度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