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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卓有成效

发布日期:2020-10-26

2020年以来,海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努力为“两个高水平”建设和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贯穿法治思维,统筹推进法治海盐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海盐建设的领导。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制定《2020年法治海盐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各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今年已开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6次,不断提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水平。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效加强法律顾问“外援”助力,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和管理,今年以来,书面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并向县人大和市政府双重备案;审查行政合同17件。

二、凝聚监督合力,创新构建联动型法治监督体制。一是厘清监督内容,明确“清单化”标准。出台《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计划》,制定督察清单,确定督察对象、督察时间与督察内容。二是拓展监督形式,推动“多样化”监督。以实地为主、书面为辅,全面融合法治督察、县委巡察、人大监督、执法监督各类监督形式,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检查案卷、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被督察单位的实际情况,并进行书面反馈,要求落实整改。三是加强结果应用,落实“实质化”整改。结合法治政府考核、县委巡察工作、人大评议工作等加强结果运用,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实效。截至目前,共发出法治督察反馈意见3份、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7份,收到整改反馈19份,向县人大提交专项评查报告2份。

三、聚焦社会稳定,致力达成无访无讼无纷目标。一是做精做细诉源治理模式。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全面推行社会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就近跑一地”。今年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3570件,调解成功3567件,调解成功率达99.91%。二是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以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调解原则,坚持复议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协作机制;今年以来,通过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功调解行政争议案件78件。三是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截至目前,县政府诉讼案件共13件,已结案4件,均胜诉,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8月,在盐顺利召开浙江省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第十七次会议;9月底海盐代表队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行政案件抗辩赛中获得亚军。

四是提升普法质效,努力形成全民守法良好氛围。一是抓住“迎考”这一重要任务。召开县委全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0年第一次会议暨“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推进会议,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全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顺利通过嘉兴市“七五”普法规划末期考核督查。二是依托“阵地”这一重要平台。做活“盐邑说法”普法品牌,做深“以案释法”平台,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各类线上、线下法治讲座169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0.3万余人次。三是把住“创建”这一重要环节。创新实施法治乡村“领雁工程”,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拓新人队伍培育,试点法治乡村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2个、市级66个;市级诚信守法示范企业22家。

海盐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