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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司法局深化诉源治理有效化解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

发布日期:2020-11-12

海宁市司法局针对近年来本地房地产行业纠纷较多的现实情况,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赋强纠纷调解、服务预防、衔接联动三方面机制,有效实现事前防御到位、事后调处有力,多元化解房地产领域的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已调处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200余件,涉及金额16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100%。

一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调解服务延至群众门口。目前,海宁市12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1个市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95名,其中在全市45个基层治理联动工作站(联勤警务室<站>)设立了调解工作室,每个调解工作室配备一名专职调解员。从而形成了以村、社区作为防线侦察点,基层治理联动工作站(联勤警务室<站>)作为防线支撑点,乡镇、街道和市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作为防线主阵地的防范体系,打造有支撑、有依托、有纵深的立体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新型“第一道防线”,人民群众不用跑,在家门口就能找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地”。从而将涉房地产的纠纷化解在当地,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同时加强涉房地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将海宁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升级扩容为海宁市房产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且理顺管理体制,形成由住建局负责房产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和保障,司法局负责进行业务指导的建设格局。如今年海洲街道星光汇商业广场的涉房地产群体性纠纷处置中,得益于人民调解的及早介入,最终得到快速妥善地化解。

二是强化“法治引领”导向,法律服务跑在纠纷前面。统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立法治“3+”服务模式,有效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领域的矛盾纠纷。公证服务:将全装修样板房办理保全公证作为开发商领取预售证的前置条件。在市公证处成立工作小组,对精装修样板房的户型、主要设备、设施的品牌、型号等实际情况和沙盘现状进行证据保全,防止出现“货不对板”,减少事后纠纷。今年以来已办理此类公证85件。律师服务:成立市级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法律服务团,成员由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及房地产资深律师、公证员以及擅长房地产、物业领域的人民调解员组成。该团为政府在处理房地产领域纠纷中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发事件。长安镇佳源房产纠纷后,服务团4名律师进行了与相关部门会商,提供建议并形成法律意见报告。打造一镇一法律团,建立1个律师事务所服务团结对1镇(街道)的法律服务整体机制,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目前,市住建部门配备房地产、行政法领域资深法律顾问3名,协助部门审查涉及房地产领域纠纷的重要合同及法律文书。宣传服务:开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信访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调处矛盾与法治宣传同步开展,增强当事人的法治观念,引导信法不信访、依法不依闹,将矛盾纠纷引入依法处置的轨道中去。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同时组织市住建局参加全市的“1212法润万家”活动,今年举行房地产和物业方面的法治宣传活动7场,有效提升了全社会的法治氛围。

三是打造“多元联动”格局,三大合力推进纠纷调解。围绕“三源并治”的工作要求,加快建设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初步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合力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方面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联合市法院、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下发《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全市大调解力量的机构、人员设置,以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为主导,统筹整合市、镇、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资源和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形成上下信息互通、流转有序、紧密协作的高效协作联动,从而使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在诉源治理工作中实现了1+1>2效果。海宁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海宁市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室有专职人民调解员7名(5名调解员,2名书记员),今年以来,该调解工作室共调解成功1498件,法院移送的立案纠纷1568件,人均调解成功299.6件,其中调解成功涉房地产和物业纠纷486件,相当于解放出法院6名员额法官及相应的审判工作力量,目前该工作室调解成功案件最高标的为两千四百余万元。另一方面,积极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在嘉兴率先出台《行政调解办法》,在12个镇、街道和29个市级单位建立了41个行政调解组织机构,其中行政调解委员会26个,专业行政调解员139名。市住建局成立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行政调解委员会,并配置相应的工作场所。完成行政调解权利义务清单和专业调解员公示工作。指导镇(街道)、市级重点部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协调工作机制,成立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协调领导小组,有效解决房产领域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之间的委托衔接、与司法调解之间的申请衔接,公证机关之间的公证衔接、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和申请支付令衔接等机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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