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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司法局全面规范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审核工作

发布日期:2020-11-13

平湖市司法局按照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发放标准要求,坚持“一案一卷、一案一补”和“谁调解、补助谁”工作原则,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严格规范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审核工作,有效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人民调解质量。  

一是严格补贴申报标准。制定下发平湖市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办法文件,对全市各级调解组织申报的人民调解案件进行审核,在申报表中针对案件数、调解员等级、申报补贴类别三个方面对申报案件进行规范性审核,防范申报出现多报案件数、虚抬调解员等级、虚报案件重大等级等情况;同时,紧密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将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劳动仲裁、申诉案件等补贴标准进行合理划分,确保达到“一案一补”的预期。  

二是严格补贴发放纪律。认真对照“一案一卷”要求,严格人民调解卷宗质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虚报调解案件、骗取套取补贴等情况,确保做到专款专用;组织力量深入镇街道一线,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回访活动,向当事人了解案件内容、调处结果、对调解员满意度等,针对卷宗不合格、纠纷信息不真实等情况,严格取消该卷宗案件补贴,一旦出现虚假卷宗情况,在取消该调解员当前调解案件补贴基础上,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有效保障补贴发放纪律。  

三是严格卷宗制作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结对互助指导等方式,定期组织调解员参加培训,重点对调解申请表、权利义务告知书、调查笔录、调解告知书、结案报告等调解案卷的规范化制作进行讲解介绍,要求调解员在申报个案补贴时做到主要事实清楚、调解程序和内容合法、相关证据材料齐全、文书制作规范、案卷装订有序,进一步提高案卷制作质量和业务能力水平。

平湖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