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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抓合署促提升打造基层合法性审查2.0升级版

发布日期:2020-11-13

今年以来,嘉善县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部署,抓整合、促提升,推动实现法制室与司法所机构合署、队伍合力、工作合拍,形成1+1>2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机制,打造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的2.0升级版。

一、科学谋划抓合署。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县政府于2017年出台《关于加强镇街道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各镇(街道)三定方案均明确了法制室机构地位。今年,嘉善县出台《关于加强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法制室与司法所合署办公。二是强化力量配备。各司法所(法制室)设专职法治副所长1名,整合原有17名专职法治员,新招9名专职调解员,全县各司法所(法制室)现有法治工作人员81名,同时通过配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为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专业力量支撑。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将合法性审查工作作为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和年度法治考核重点工作,今年以来,对各镇(街道)开展法治督察与县委巡察联动工作6次、行政执法评估2次、行政执法监督18次,全面倒逼基层依法行政。

二、全力推进促提升。一是实现审查事项目录化。制定合法性审查目录,全面实行目录化管理,以清单方式明确6大类24项合法性审查内容,延伸审查范围至党的规范性文件、村居自治章程和所有执法决定。二是实现审查流程规范化。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工作流程,坚持全流程过滤,确保所有涉法事务“应审尽审”,建立健全镇(街道)领导班子重大会议司法所(法制室)负责人列席制度,做好合法性审查释明和决策参谋,确保依法决策。三是实现审查工作专业化。通过征求意见、听证论证、专家咨询、聘请专业法律团队等方式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采用召开案审会、执法研判会、执法评议会等形式,破解执法疑难问题。

三、严格落实显成效。一是有效推进依法决策。对重大决策、行政合同、执法决定的程序和依据严把合法审查关,今年以来,全县各镇(街道)法治审查机构累计审查行政合同247份、行政决策事项18项、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执法决定1011件,统筹协调法治乡村建设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乡镇政府的“第一法律顾问”。二是有效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通过司法所(法制室)牵头协调下沉执法力量,有效推动全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有力推动征地拆迁、生态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开展,规范提升基层执法水平,今年以来,已牵头开展联合执法68次,组织执法会商139次,执法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经评估获99.5分的高分。三是有效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司法所(法制室)会同镇、村法律顾问发挥专业作用,为基层政府依法治理提供保障,今年以来,共出具法律风险提示或法律意见589条,服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21次,协办行政复议案件12件,行政诉讼应诉32件。今年全县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同比下降10.29%,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升。

嘉善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