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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法治党组织建设入选全国基层党建创新典型复评案例

发布日期:2020-04-13    信息来源:嘉兴市司法局

近日,海宁市法治党组织建设成功入选第五届全国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复评案例。近年来,海宁市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精准抓住领导核心这一要领、依法治理这一根本,创建法治党组织,以海洲街道为试点,逐步向全市推广,全力打造基层治理新样本。  

一、党建统领,夯实领导核心法治基础。在社区构建为“社区法治党委(党总支)-网格(小区)法治党支部-小组(楼栋)法治党小组-党员法管家”四级法治党组织架构。法治党组织工作人员主要由法治副书记、“法管家”组成,其中法治副书记从党员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三官一师”中选任,法管家一般从辖区内的政法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企业法务部人员等法律职业人员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热心居民群众中产生。党员“法管家”协同社区(小区)党组织,围绕社区重点工作,依法履行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化解、重点工作监督等6大职责,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效能和法律效力。目前已实现全市225名法治副书记、“法管家”覆盖所有村社区。  

二、资源统筹,提升基层治理法治效能。深化法律顾问制度,法治副书记参加社区党组织决策议事会,做好决策合法性评估,协助开展居务管理“法律体检”,帮助修订社区公约(居民公约)、议事规则等11项职责。“法管家”为小区(商圈)党支部和居民商户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便利,让居民商户法律咨询“一次不跑、事情办好”。推行“代表委员”联调制,定点设立“代表委员”调解室和楼道“红管家”工作室、“法管家”工作室,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依托站(室)作为第三方身份参与社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如海洲街道梨园社区的阳光邻里中心建设在徐虹法治副书记的指导下全面公开建设事项,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在短短两个月就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依规统管,增强干部干事法治保障。确定每年7月1日、12月4日分别为党组织“党章学习日”和“宪法学习日”,推动党员干部学党章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党组织建立班子会议学法、“会前1刻学法时”等制度,定期组织学法超市、普法夜市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厘清并履行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组织法治责任清单、党员负面言行清单,并探索制定“微权力清单”。推行准入式“考法”,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纳入新录用社区专职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必考题”,作为录用、入党的前置条件。探索社区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和法治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社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如硖石街道南关厢社区法治党组织利用党委班子会前一刻钟、主题党日等机会,累计开展专题普法讲座12场次,法治“体检”6次,有效增强干部干事法治保障

海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