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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法治督察“三点发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2020-05-21 字号:[ ]

嘉善县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督促推动作用,从强保障、重方法、抓实效“三点发力”,构建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自2019年以来对全县对96个单位开展了责任督察,发出督察整改意见书21份,在法治浙江(政府)建设年度考评中排名全省第二、嘉兴第一。  

一、选准法治督察切入点,驱动“231”机制保障“强引擎”一是定好两项制度夯基础。依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制定《全面依法治县督察办法》,对法治督察原则、内容、方式等做出规定;与县委巡察办联合出台《全面依法治县督察与县委巡察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督察与巡察联络沟通机制、联动工作机制、业务骨干交流学习机制,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夯实制度基础。二是理好三张清单定内容。为确保法治督察工作规范公正、优质高效,从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制度完善、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8个方面,结合对上级督察我县法治建设工作和检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中指出的短板问题,以及我县在法治建设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梳理汇总,汇总88条督察巡察依据,制定3大领域23项责任清单,15项问题清单,3种方式6大方向的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抓落实,问题清单抓整改,项目清单抓推进三是建好一个人才库强队伍。2019年开展法治督察以来,始终把加强法治督察人才库建设作为提升法治督察工作的切入点,加强专业法律能力,明察暗访、集中研讨、督察整改等督察执行能力等方面培训2019年由5名县领导带队,组成30人5队法治实地督察小组。今年又从全县42家部门单位推荐的53名法治专业人才中择优选拔53名法治业务骨干,纳入全面依法治县督察工作人才库,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对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补,实现督察巡察人才队伍“精良化”

二、抓好法治督察着力点,打好“434”督察模式“组合拳”一是以四种督察方式促“有形覆盖”。根据每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于年底进行以书面督察为主的常规督察。2019年梳理职责履行、依法行政、权力监督等9方面53项常规法治工作,要求各被督察单位自查自纠;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以实地检查为主的专项督察,2019年督察了全县9个镇(街道)和12个重点执法部门,采取“实地看、听汇报、查资料、考法律”4个步骤;依托县委巡察开展法治督察联动工作,自4月启动以来,已对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务数据办、县新闻出版局等4个部门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巡察联动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包括管理服务方面的问题、或正在开展的工作进行机动督察,如近期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不畅通问题。4种督察方式相结合实现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覆盖。二是以三种督察方法保“有效覆盖”。通过查阅被督察单位会议资料,近三年被督察单位发文情况,近五年行政执法案卷情况;实地走访执法办案场所,政务场所、基层站所;与被督察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个别谈话三种督察方法,全面梳理被督察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抓“关键少数”、关键事、关键时,提高发现问题的深度和准度。自2019年以来查阅文件、会议资料等2537份、执法案卷1162本,谈话84人次,法律知识测试45人次,实地调研走访政务场所、办案场所12家,基层站所18家,询问68名办事群众。三是以四类督察人员推“有力覆盖”。法治督察根据不同督察方式、督察方法、督察内容,随机抽调执法办案骨干,法制审核专员,纪检巡察人员,依法治县办事人员4类人员,科学合理调配,以最小人力成本取得最大法治督察成效。自开展法治督察工作以来已抽调执法办案人员9名,法制审核专员4名,纪检巡察人员4名,依法治县办事人员21人。

三、把握法治督察落脚点,开好“933”法治整改“对症方”一是聚焦九类法治问题,强化问题“精准化”。坚持重事实重依据,以资料记录、照片凭证、案卷评查反馈单、谈话录音等作为材料支撑,梳理出第一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意识和履职尽责、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情况、法制法规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情况、加强和规范制度建设情况、政务服务场所和执法办案区域情况、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法制室建设和运行情况九大类问题,发出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累计下发整改意见书21份,共计9类141个问题。二是抓好三步整改流程,强化流程“精细化”。进一步精细化整改工作流程,规范文本要素,形成具体、规范、易操作的有形载体。下发整改意见书,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整改主体责任;指导整改方案,不断细化完善整改措施,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核查整改报告,按照“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的原则,确保真改实改、严改细改,做到整改态度不端正的不放过,整改任务完成不及时不彻底的不放过,需要问责而未问责的不放过。三是把握三项结果运用,强化运用“精益化”。适时“回头看”,通过听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督察回访,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定期通报,梳理汇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确保被督察单位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未接受督察的单位自查自纠、防微杜渐;及时专报,对发现的法治政府建设共性问题、重大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深度分析,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问题突出的单位,由主要领导对其进行约谈,破解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难题。

嘉善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