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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0-05-29

5月28日下午,平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谋划部署当前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平湖建设主要任务,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祁海龙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领导仲旭东、胡水良、石云良、王道平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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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仲旭东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王道平通报了2019年法治平湖建设工作情况并部署了2020年工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司法局局长徐立汇报了《2020年法治平湖建设工作要点》和《平湖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平湖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两个文件的起草情况。  

祁海龙充分肯定了2019年法治平湖建设取得的成绩,表现在法治思维能力有新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有新进展、服务保障大局有新作为、基层法治实践有新亮点。同时提出我市法治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要求补齐短板,合力攻坚,不断把法治平湖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增强法治思维,以新思想定向领航。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民法典》,坚定不移用新思想定向领航,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法治建设各方面,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  

二、提升法治水平,为新崛起保驾护航。要把法治建设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高水平法治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平湖加速崛起、跨越赶超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营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扩面提质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加快“无证明城市”创建步伐;要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张清单”“三项制度”,切实抓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基本建成与高水平小康相适应的法治政府。要营造更加公平正义的发展环境。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要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难题,健全、落实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给民营企业更多的安全感;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加快“智慧司法”建设,推动司法公开、公正、高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扎实推进“无讼村社区”创建,深化新时代“网格连心、组团服务”,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促进全民守法,推动“七五”普法圆满收官;要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民生民利,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凝聚法治合理,向“善治梦”奋起远航。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大力度,高标准做好全面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把法治平湖建设的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优势,为加快推进金平湖新崛起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要统筹各方、牵头抓总,把精力放在法治平湖建设的顶层设计上,实现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委员会各协调小组要强化协调、组织实施,进一步细分责任分工,明确进度时限,合心合力抓好各自领域任务的落实;委员会办公室要敢于担当、当好助手,切实履行谋划、协调、督促、检查、推动等职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20年法治平湖建设工作要点》和《平湖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平湖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

平湖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