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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司法局“四化同步”推动长三角示范区社区矫正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发布日期:2020-05-06

为贯彻落实《沪苏浙皖社区矫正工作合作协议》和《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嘉善县司法局主动谋划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内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工作协作,四化同步推动示范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一是打破制度壁垒,协同配合一体化。在《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基础上,联合上海青浦、江苏吴江司法局和三地人民检察院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工作协作实施细则(试行)》,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认定、活动范围调整、外出协管、脱漏管协查等事项达成统一共识,制定统一标准,规范和创新示范区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工作协作,打破长三角一体化监管和教育制度壁垒,为三地社区矫正一体化协作设置同一起跑线。  

二是搭建共享平台,信息衔接无缝化。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社区矫正对象信息,推动信息化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三地司法局和人民检察院发现示范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及时互相通报,对需要调查取证的,积极予以配合。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通过微信群组、视频会议等非接触方式交流分享疫情期间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确定专门联络员,全程负责协调相关事项,形成线上联络机制。建立柔性管理模式,三地联合对往返示范区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排摸,实时通报动态信息,为有因经营扩大活动范围需求的社区矫正对象创造便利条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截至目前,三地联合开展动态信息排摸3次。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有效监管闭环化。建立三地司法局、检察院季度联席会议制度,三地司检机关按季度轮值负责召集,视情况邀请相关部门参加,对于联席会议中议定的重大事项,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推进社区矫正执行和法律监督工作。建立季度量化考核评估机制,由各司法局组织召开评估会议,同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矫正小组代表参加,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对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请假外出、收监执行等情况进行分析测评,评估矫正效果,实现监管闭环。自示范区社区矫正一体化启动以来,三地共轮流召开联席会议4场次。  

四是全程检察监督,执法规范可控化。建立社区矫正联合巡回检察机制,由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组成巡回检察组,每年对示范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联合巡回检察1-2次。2019年9月至10月,示范区三地人民检察院组成首次巡回检察组,对三地社区矫正社区服务工作开展巡回检察并提出检察意见。示范区三地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全程检察监督,对发现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活动违反规定的,提出纠正意见、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检察建议书,督促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和可控性。

嘉善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