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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聚焦“三式”普法全方位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

发布日期:2020-06-30 字号:[ ]

海宁市司法局、海宁市普法办充分运用立体式普法、联动式普法、全民式普法,高位谋划,精心组织,全面学习宣贯《社区矫正法》,确保《社区矫正法》落地见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畅通普法渠道,线上线下立体普法。一是线下开展互动式宣讲。将《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修心教育”重要内容。市社区矫正中心、各镇(街道)分期分批举办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网格员等对象参加的《社区矫正法》大讲堂,学深悟透立法精神和法律要义,提升贯彻执行力。截至目前,共举办大讲堂14场,参加人员达900余人。二是线上构建融媒体宣传矩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通过法条解读、以案释法等形式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提升知晓率,扩大覆盖面。开展社区矫正中心线上线下开放日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和《社区矫正法》,营造全民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目前,海宁司法、紫薇说法及各成员单位微信公众号在全市范围内推送《社区矫正法》相关内容20余条。三是科技赋能全域化普法格局。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全天候推送《社区矫正法》相关知识,制作发布《社区矫正法》专题“云课堂”;利用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平台、“浙里矫”App等,常态化推送发布社区矫正相关学习教育资料,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声势。

二、创新普法形式,专群结合联动普法。一是依托社区矫正系统 “以法育人”。设立“三区十八室”,以“常规教育+专项教育+集训”的教育模式,结合“1+X”修心教育品牌建设,实施个别化矫正并“一对一”开展普法教育。二是引进专业社会组织“以专扶人”。全省首家为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人员提供专业化帮教的社会组织——海宁市紫薇社会工作服务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业化、个性化帮扶教育的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三是调动多元化队伍“以情感人”。组织普法讲师团、党员志愿者、紫薇说法志愿服务先锋助矫分队、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等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包括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解读、心理疏导、就业帮扶、家庭沟通等服务,实现感化教育、温情普法。

三、延伸普法触角,以点带面全民普法。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列入普法年度工作要点,列入全市公务员年度学法考试必考内容和非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对话矫正对象,刚柔并济因人施“矫”。为满足不同层次矫正对象的需求,采用“分类教育+个性化帮扶”的模式,对矫正对象实行刚性管理,严肃矫正纪律、加强法治教育的同时展开柔性帮扶,对其进行心理关怀、带动参与公益活动、提供技能培训等。三是走进群众生活,实现全民学法。结合“民情走访日”活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法律服务团、先锋助矫等工作,分发精心制作的《社区矫正法》宣传挂图、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把《社区矫正法》等法律知识送达田间地头、走进千家万户。目前已分发宣传资料近5000份。

海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