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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委依法治市办召开《法治嘉兴建设规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0-06-05

6月5日上午,嘉兴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召开《法治嘉兴建设规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座谈会,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周梅芳参加会议并讲话。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部分依法治县(市、区)办副主任(成员),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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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建设法治中国、省委建设法治浙江以及市委建设法治嘉兴决策部署,我市将制定法治嘉兴建设规划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成立专门课题组,起草了《法治嘉兴建设规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多次进行修改和征求意见。根据《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切实把法治嘉兴建设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嘉兴。

座谈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建新介绍法治嘉兴建设规划编制的基本情况。课题组组长、嘉兴学院文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童建华介绍了《法治嘉兴建设规划(2020—2025年)》起草情况。与会代表围绕法治嘉兴建设目标体系、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基层法治建设、更加体现嘉兴特色等提出有价值、有见地、有深度的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完善法治嘉兴建设规划的编制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周梅芳学习传达5月21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省办主任王昌荣在杭州调研法治建设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法治嘉兴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修改完善提出三方面的意见:一是要紧密结合新时代背景、符合阶段性特征,编制好法治嘉兴建设规划,是我市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二是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张兵书记提出的打造“重要窗口”中的最精彩板块的要求,展现法治建设的责任担当。三是要锚定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市域治理现代化的试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法治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示范先行,着力推动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法治嘉兴。



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