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动态

平湖市司法局“三零”模式建成行政规范性文件资源库系统

发布日期:2021-01-20

平湖市司法局以推进数字法治、智慧政府建设为契机,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要求,积极探索智慧化、智能化服务方式,率先建成全省首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资源库系统,努力打造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格局。  

一是全网通用、全域共享,便民惠民“零障碍”。按照统一标准、科学分类、精准划分的要求,整合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资源,专门创设政府文件资源库系统,将其划分为政策解读、清理公告、意见征集等9个数据库,并对库内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实现文件、文字解读、图文解读三方关联;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优势,针对群众获取不方便、查询不科学等实际问题,同步开发关键词检索、要素检索功能,突出文件“一库查询”导向,方便公众及时查询和了解相关政策,全力打通政策获取“壁垒”,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化、人性化检索服务。  

二是统一标准、统一流程,规范管理“零盲区”。专门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备案办法》文件,制定统一格式化的“文书参考格式”,及时将备案审查端口进行前移;创设“内设法制机构(法治室、专职法治员)+法律顾问+司法局”联审模式,进一步细化文件从起草到备案、公开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借助协同办公系统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健全完善文件管理信息平台,按照流程设定的审核路径,监测入库文件的流转;专门编制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流程图,建立全市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入库技术标准,明确入库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常态化开展实务培训、线上指导等工作,基本实现全流程标准化管理。  

三是多方参与、多点协作,全域监督“零死角”。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与法治督查、法治巡查有效衔接,建立健全法治督查员制度,首批聘用19名法治督查员,对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100项任务,利用资源库系统对文件制定进行抽检和督查。目前,全市共有5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通过系统开展数据报送;鼓励倡导群众参与文件出台事后监督,利用智能检索服务功能,积极参与文件实施后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方面的综合评价,针对文件执行不力、效果不佳等情况,第一时间建议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

平湖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