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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四化”推进联动型法治监督体制建设

发布日期:2021-01-27

海盐县首次将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纳入县人大评议,持续推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为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的海盐样板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固化监督机制,推进专项评查成常态出长效。按照《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计划》,厘清监督内容,明确“清单化”标准,全面融合法治督察、县委巡察、人大评议、执法监督各类监督形式,构建联动型监督体制,拓展监督形式,推动“多样化”监督。创新推出《海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行政机关工作评议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的若干意见》,采用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专项评查的方式,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纳入县人大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拓展法治监督的广度与深度。2020年度开展专项评查2次,发现问题4个,提出建议3条,并形成专项评查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集中评议。

二是优化监督程序,推进专项评查抓重点提质效。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有关工作机构将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的主要内容纳入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发至被评议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制定主要包括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情况、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法治宣传教育情况等内容的评查清单,组建评查小组,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同步开展专项评查。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对被评议单位进行集中评议,并听取评查小组的评价报告,被评议行政机关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三是强化监督实施,推进专项评查动真格增实效。根据各项监督工作开展的特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法治监督员、政府法律顾问以及法院、检察院等单位派员参加。2020年度,县委依法治县办针对专项评查工作组建评查小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检查案卷、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核电产业发展服务局同步开展专项评查,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形成评价报告,对两个单位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提出在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按照部门特点对后续法治建设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为集中评议阶段形成评议意见提供依据。

四是深化结果应用,推进专项评查重验收有远效。专项评查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对被评议单位进行集中评议,听取评查小组的评价报告,形成评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和县委依法治县办对被评议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被评议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被评议单位对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对一些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整改落实情况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评议工作结束后,由县人大常委会书面向县委报告,并向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通报,同时抄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作为优秀部门评比和部门“一把手”履职实绩的参考依据。

海盐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