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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司法局“三步走”推进商会调解组织建设

发布日期:2021-02-08 字号:[ ]

近年来,桐乡市司法局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先后成立温州商会、安徽商会、湖北商会等10家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夯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础。

一是强基础,健全组织机构。市司法局、市工商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商会调解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步骤方法等内容,为加强商会调解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指导商会调解组织办公场所建设,推动调解工作规范化,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加强商会调解员队伍建设,从商会会员中选聘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从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二是建机制,深化协作联动。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预防排查、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纠纷登记,坚持“调处一起,登记一起”的原则,每件纠纷调处之后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指导协调、联动协作、专业咨询等工作机制,形成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的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格局。如安徽商会调委会实施“商地衔接”机制,成立11个调解小组,每个小组由3名骨干会员组成,分别联络11个镇(街道),参与属地涉安徽籍人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而实现安徽商会参与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全覆盖,“商地衔接”的工作模式将进一步深化“三治融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三是重落实,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开展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培训、案例分析交流等,重点围绕人民调解范围、调解原则、调解流程等方面内容,结合实际调解案例就各类赔偿标准适用及调解过程中注意事项等进行解读,不断提高商会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调解技能。加强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按照月排查、季研判、年总结的模式,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沟通交流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升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坚持日常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做到及时发现、有效化解、灵活处置,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涉及商会的矛盾纠纷,为构建商会内部良性商业关系,化解经济往来中的矛盾纠纷提供有力保障。

桐乡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