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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司法局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

发布日期:2021-03-15

海盐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专项活动要求,探索形成了“以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基础、多元化解纠纷体系为纽带、专兼职调解队伍培育为手段、实现矛盾不上交为目标”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格局,2019年以来,全县各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9860件,成功9849件,成功率为99.88%,为法治海盐、平安海盐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坚持点面结合,密织纠纷化解组织网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以县调委会为中心、镇(街道)调委会为重点、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等其他人民调解组织为“补充”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依托县矛调中心建设,指导县调委会、医调、交调、物调、金调、劳调等6家行专调解组织及2个调解工作室入驻中心。充分挖掘民间老党员、老干部、乡贤、老教师、专职网格员等人员,组建民间调解团队,目前,全县共有民间调解队伍32个,目前已组建了包括武原街道文星社区“星平气和”调解队,沈荡镇“巾帼”调解队,秦山街道北团村“良解”工作室等32个民间调解组织。发挥村(居)民小组长、楼栋长、网格员的积极作用 ,推动在村(居)民小组、楼栋(院落)等建立纠纷信息员队伍,建立调解社会志愿者队伍,目前已建立信息员队伍287人,调解志愿者386人。

二是坚持专兼结合,打造纠纷化解“精兵团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岗位调整等形式,广泛吸纳退休政法干警、社区干部、医务工作者等力量加入专职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县共有专职调解员148名,其中通过县人民调解协会购买服务的专职调解员有12名。吸收律师、法官、调解员、公证员、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医护人员、部门业务骨干等建立百名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通过律所承接,律师团队服务方式,聚焦全县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以律师事务所组团集约服务的方式实现全县2760家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全覆盖,深入开展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经营合同、劳动争议、工伤事故、企业裁员、破产倒闭以及企业扩大生产涉及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重点排查化解。

三是坚持智慧协同,打通纠纷化解“云通道”。线上线下同步,提供精准服务。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充分发挥“浙里调”微信小程序、ODR平台以及微信、QQ、电话等手段,实现矛盾纠纷“线上调”,人民调解工作“不打烊”。2月8日,武原司法所受理一起法院引调的欠薪纠纷,在企业老板迟迟不肯支付工资的情况下,调解员通过电话、微信手段,从说法到讲理,锲而不舍跟企业老板沟通联系。终于在调解员的坚持下,企业老板最终主动支付3074元工资款。全县各调委会一直致力于通过ODR平台、电话、微信等途径开展调解工作,以“不跑”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力争实现人民调解“最多跑一次”。

海盐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