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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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上午,海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全会决策部署,谋划2021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海宁建设主要任务,为勇当“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示范表率、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海宁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曹国良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了法治海宁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21年法治海宁建设工作要点》。硖石街道、周王庙镇、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为镇(街道)和市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代表,向委员会进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口头述法。 曹国良指出,过去的一年,委员会和办公室、协调小组强化责任担当,注重统筹推进,着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市镇两级政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面对新阶段新形势,要与时俱进深化法治化改革,实现“治理能力率先现代化”,深化法治海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力争建成法治浙江示范地区。 曹国良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引领法治海宁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全市各单位各系统要组织开展全员培训轮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让每一位干部职工都准确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同时要对照“十一个坚持”,拉高工作标杆,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伟力转化为推进法治海宁建设的动力。 曹国良要求,针对上级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解决法治领域存在的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加快形成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要加快打造党建引领的法治环境,启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数字法治”“智慧法治”。 曹国良强调,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推进、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依法治市体系,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优化工作举措,系统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海宁市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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