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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司法局“三覆盖”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发布日期:2021-04-09

今年以来,海宁市司法局认真领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潮城的学习开展,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治海宁”“心安潮城”建设的方方面面。

一是覆盖“关键少数”,抓示范引领。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用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务会议学法的学习平台。3月3日下午,举行海宁市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开展专题学习,邀请中共浙江省委党校骆梅英教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市委中心学习组全体成员,各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各专工委、市政协各专委会主要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了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公务员年度轮训内容,并纳入今年3月份举行的新提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中。

二是覆盖机关干部,抓氛围营造。设立“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定为2月份全市各机关部门的“周一夜学”主题。在全市32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重点普法责任单位中开展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学习宣讲活动。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带头领学领讲,动员全市机关干部广泛开展学习。借助窗口服务单位法治文化阵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手段,持续掀起机关单位宣传热潮。

三是覆盖全体镇街,抓全民学习。会同市委宣传部共同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作品节目库和讲师库,各镇(街道)和单位部门可以根据宣传需要,从库中选取作品和节目,邀请讲师。依托“法雨春风”服务月专项行动,发动机关干部、律师进村入企广泛开展开展巡回宣讲活动。设计制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折页并向12个镇(街道)、36个重点普法单位(部门)进行发放,相应电子版式同步发放并交由镇(街道)、部门(单位)其再行制作并辖区企业、单位及各管理服务对象进行发放,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超出5万份。

海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