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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五深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发布日期:2022-06-17    信息来源:嘉兴市司法局

2021年以来,海宁市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五深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为勇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表率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不断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牢牢抓住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有利契机,努力提升市镇两级政府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五大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法治领域数字化改革,“慧眼智治”入选数字政府系统全省最佳应用,商贸综合体风险防控“一件事”入选全省数字法治建设成果展,“全域送达”被确定为全省应用场景试点,“遗产继承一件事”数字应用以第一名的成绩入选全省数字司法好应用。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涉企“一件事”梳理集成和迭代升级,做深涉企下放事项“就近办”,建设“浙里办”海宁特色涉企服务专区,推出“掌办入口”。强化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完善住所申报承诺制改革,探索标准地址应用场景,符合条件的“即报即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推行企业开办“零费用”,推进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应用。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快维中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三是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机关层级监督职能。完善行政案件全流程报备及风险研判、化解机制,创新建立依法行政行为法律风险提示制度。探索推进省级县域行政调解试点,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健全多元化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制定从源头到结束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能发挥明显,多年未发生经行政复议后败诉案件。

四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机制重塑、流程再造。坚持以“大综合”方向为统领,对行政执法进行结构性、体制性、机制性系统集成改革。整合全市13个部门的行政执法队伍,形成“1+7”执法队伍。梳理划转事项目录,将涉及24个部门行使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事项,统一划转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在12个镇(街道)通过赋权方式实施“一支队伍管执法”,将赋权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五是深化基层基础建设,打造市镇两级最强“法治大脑”。在去年成立全省首个新设的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中心基础上,今年2月市两办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镇(街道)建设的意见》,明确镇(街道)专兼职法治员配备要求,加强基层法制审核力量建设。同时在嘉兴地区首创设立镇(街道)法治议事协调机构,全市12个镇(街道)均建立党委全面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履行辖区内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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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