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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司法局“三坚持”依法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发布日期:2022-06-24    信息来源:嘉兴市司法局

海宁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发挥法治新引领,放大法治新优势,在探索“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中坚持依法推进、创新争先。

一是坚持依法梳理,明晰执法权责边界。会同市委编办、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照“执法目录总清单+综合执法清单+专业执法清单+乡镇执法清单”的框架,持续优化执法目录,加快明确职责分工,构建高效闭环,加快实现“一张清单”管执法。在行政处罚事项划转后,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业务部门落实“处罚事项划转、监管责任不减”的要求,加强源头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继续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责。截至目前,已有效梳理执法事项二十一大类405项。

二是坚持全域统筹,提升基层承接能力。开展下沉镇(街道)执法人员的双主体执法证申领工作,为镇(街道)赋权工作提供执法身份保障。统筹市级执法部门力量,组建“大综合一体”改革讲师团,对镇(街道)专职法治员、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实行法治员挂职锻炼制度、过渡期行政处罚案件双审核制度等,确保镇(街道)能把赋权行政处罚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目前,已有4名专职法治员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司法局等市级部门参加轮岗轮训。

三是坚持数字赋能,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健全市镇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全面推广应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系统、统一处罚办案系统等,对执法制度、监管履职、执法质量等进行“全方位体检”式评议,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加强执法合法性审查,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体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截至目前,通过数字化平台发现监督线索41条,均已落实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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