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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司法局突出“三个抓手” 助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

发布日期:2022-07-01 字号:[ ]

今年以来,平湖市司法局深入贯彻省委、嘉兴市委“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平湖(法治政府)建设主责主业,以实战实效为导向,根据全市总体方案确定的职责任务,协同综合执法、编办等部门,全力以赴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相关工作。

一、以夯实基础为抓手,突出示范提升,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

一是以持证为门槛,规范执法建设。配合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的基础数据提供,开展执法主体和证件清理,共清理执法主体16个,换发证件75张,审核执法辅助人员195人。对下沉至镇街道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双主体执法证件换发,确保所有镇街道在岗持证人员统一入驻“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平台,执法办案人员有序开通统一处罚办案系统。

二是以创建为标杆,提升业务能力。以法治建设示范镇街道创建为统领,推动党政“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充分运用法治政府主体班培训,建立与“大综合一体化”相配套的法治专业人才培育机制,特别是针对基层征迁、拆违过程中程序违法、行政败诉较多的问题,专门编制了《平湖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指引》《平湖市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资料汇编》,切实增强一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

三是以平台为依托,提升办案效率。深入贯彻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大会有关精神,积极与嘉兴市局及省厅进行联系沟通,结合系统开发进度,组织全市行政执法部门(除公安)、各镇街道开展应用操作培训,为后续案件办理提供技术保障。

二、以合法性审查为抓手,突出提升规范,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镇(街道)赋权的通告》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行,综合研究镇街道赋权事项,多次就通告草案中存在的问题与综合执法局进行对接和沟通,指导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镇街道赋权目录(第一批118项)。正式公开发布《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镇(街道)赋权的通告》文件,高效率高标准协助完成事项赋权工作,成为嘉兴第一个赋权生效的县市区(除试点外)。

二是厘清法治审核机制体制。理顺综合行政执法队内部法治审核与镇街道法治室承担的基层党委政府法治审核之间的关系。明确行政执法案卷法治审核属于内部审核,法治室具体承担合法性审查、“四个平台”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答复应诉答辩等工作职责。提出探索构建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内部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镇街道法治室备案审查、驻队律师协助审查的法治审核机制。

三是培育壮大法治审核力量。鼓励在职公务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引导各党政机关发展公职律师,积极发动镇街道和执法部门通过招录、选调、聘任等方式引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并在分配下沉镇街道人员中合理分配法律专业人员。通过积极落实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来增强镇街道法治审核人员力量。

三、以执法监督为抓手,突出提升标准,确保赋权事项“接得好”

一是深化开展专项督查。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对各镇街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完善执法公示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固定行政执法证据,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降低镇街道的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诉讼败诉率。

二是高效运转执法监督。运用省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开展日常执法监督,辨别处置各类执法办案违法线索信息,同时创新建立“互联网+公证”在线云存证平台,实时固定执法检查中的违法证据信息,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证据互认,打造从行政检查到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监管闭环链条。

三是完善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信访举报渠道,通过网站、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告来信、来访、电话和网络举报信箱,督促镇街道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人大、纪检、检察院等监督部门对镇街道执法案卷开展评查,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执法办案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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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