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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以“四定”推进访调联动助力信访纠纷有效化解

发布日期:2024-01-23 字号:[ ]

海盐县以“四定”工作法,全面推进访调联动,以柔性方式化解信访事项,将信访化解与人民调解深度融合,助力信访工作法治化。海盐县获评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全省首批信访工作现代化示范县,全省“无信访积案”县。

一是定原则,指明工作方向。坚持协作联动,有效整合职能部门和调解组织资源,加大调处力度,共同做好信访事项化解工作,依托“盐和”调解品牌,创新联盟化调解模式,建立“一格两警十员”“三长一员”机制,目前已建成“家门口调解室”11个,吸收民间调解力量189个,组建“村民评理说事点”31个,通过说事点直接化解纠纷105起。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做到分级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2023年以来访调结合共化解98件信访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9.1%。

二定是平台,凝聚解纷合力。大力推动“访调对接”工作实体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县、镇(街道)、村(社区)“三大平台”,县级依托社会治理中心,入驻县人调、交调、物调等调解组织6家,构建起访调、诉调、警调、检调、专调“五调联动”工作体系,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管理、“一窗式”办理、“一条龙”处理。在镇(街道)一级成立访调工作室9个。建立三级信访代理服务机制,组建信访代理队伍。同时选拔66名具有丰富经验的调解员、律师、法官、检察官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等建立信访矛盾调处团。

三是定机制,推动常态效应。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强化“三级书记抓信访”工作体系,层层压实责任,成立由县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原则、程序、受理范围等,建立排查预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形成一套紧密衔接的工作流程。

四是定保障,提振工作精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员化解信访矛盾的整体素质,司法局与信访局共同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题培训会,不断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培训3次,180余人次。加强财政保障,将信访纠纷调解成功案件纳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范围,为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2023年以来共发放以奖代补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