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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司法局“广、牢、优” 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最优解”

发布日期:2024-01-30 字号:[ ]

平湖市司法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广、牢、优”三字诀,全力提升辖区社会矛盾化解质效,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最优解”。

一是突出氛围营造,宣传报道做得“广”。线下在乡镇街道、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地区集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共40余条,形成引导舆论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利用周末、节假日等人员易集中的有利时机,在商场、公园采取发传单、设立咨询点等形式向群众解读调解政策及法律法规,其中现场发放人民调解宣传单页累计800余张,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累计30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思维和维权意识。线上通过“法韵平湖”微信公众号、“之江法云”微信塔群等多种载体进行广泛宣传,不定期推送涉及调解方面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优秀调解员事例等,提升人民调解知晓率。

二是聚焦纠纷排查,安全防线筑得“牢”。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各类苗头性不稳定因素,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切实做到排查工作全面有效覆盖。以征地拆迁、房产物业、企业欠薪、婚姻家庭、地边纠纷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排查切入点,及时发现纠纷苗头,将“事后风险”提到“事前预防”,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当地,将社会不良影响降到最低。2023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8次,调处矛盾纠纷14267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6.35亿元。

三是注重跟踪回访,矛盾纠纷解得“优”。建立全流程跟踪回访制度,规范纠纷协议履约程序,坚持“谁调解,谁回访”的原则,采用人工电话回访和自动短信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回访中,重点关注调解案件的成效、群众的满意程度以及协议履行等情况,针对低满意度的当事人评价整改工作方法,实时了解纠纷化解实际成效,完善调前、调后全周期管理。对发现存在二次纠纷隐患的主动介入,采取属地联动调解、动态轨迹监管等紧急举措杜绝纠纷升级,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今年以来,已回访各类当事人8702人次,满意度达99.77%,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