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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司法局被评为 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发布日期:2024-03-22 字号:[ ]

2023年,嘉兴市司法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的回信内容及相关精神,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文件精神,科学谋划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垃圾分类示范推广和宣传工作,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连续五年获得垃圾分类工作考核优秀,并于近日被嘉兴市分类办评为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一是开展常态化普法,共聚合力。丰富普法载体,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印发《2023年度市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广泛深入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宣贯活动,通过网站、宣传栏、楼宇电视屏、普法微信等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普及工作,让法规条例家喻户晓、广为人知。创新普法方式,将《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列为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内容,普及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与处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树立垃圾分类责任意识和绿色发展理念。

二是倡导全员式参与,志愿先行。利用全局会议、处室例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提高全员垃圾分类意识。积极协助结对村(社区)开展垃圾分类活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局机关党员到结对的塘汇街道茶香坊社区和新丰镇杨庄村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开展垃圾清理和楼道垃圾桶重置等志愿者服务活动。落实《党政领导、市级机关部门(单位)联系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与海盐县望海街道、于城镇,塘汇街道茶香坊社区对接,指导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事宜,全年共开展督导12次。多维度开展宣传教育,以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为依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活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基层。

三是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办公。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养成良好工作生活习惯。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开展行业垃圾减量行动,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告知书、“光瓶行动”“光盘行动”等宣传资料,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推动行业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两年来嘉兴市司法局、秀洲区司法局和海宁市司法局先后被授予国家级“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