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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司法局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双百”推优选树工程

发布日期:2024-04-19

为贯彻落实省、市“新春第一会”精神,助力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嘉兴市司法局出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双百”推优选树工程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双百”推优选树工程,进一步完善识人选人标准,着力选树、培育一批具有司法行政鲜明特点、有影响力、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多维度加强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建立数据库采集信息,对“百个先进集体、百名先进个人”的“双百”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对象进行建档管理。

《方案》明确了先进典型三种培育方式:一是学先进、找差距、促赶超。梳理获得全国、省部级荣誉的集体和个人,打造可看可学可借鉴的先进典型培育“工作室”,定期组织学习交流,以“老先进”带“新先进”,实现共同促进、共同进步、共创事业。二是上擂台、展风采、晒实绩。结合立功创模各项活动,搭好创建评选擂台,变“投票推选”为“现场比拼”,发挥榜样带头作用、起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作用。三是下基层、进专班、上火线。对入库对象,优先考虑参与“急、难、险、重”工作进行重点培育,通过育苗子、压担子、架梯子、搭台子,在一线考察检验先进典型的“含金量”。

《方案》规定对入库的对象采取个性培育、跟踪评估、更新退出等动态管理机制,各类评优评先、立功创模等推荐对象一般应从培育范围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