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活动月 海宁精彩呈“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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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本月也是浙江省首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海宁市开展了系列宪法宣传活动。 一、以“宪法少年”培育突出示范引领。12月3日,举行海宁市“12·4”国家宪法日暨首批“宪法少年”培育成果汇演,对全市首批10名“宪法”少年进行表彰命名。9月以来,海宁市普法办、市教育局、市法学会联合在全市66所中小学开展宪法和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知识的宣讲和培训,以“学习+创作+宣讲+比赛”的形式,将宪法精神以学生的文字和朗诵的形式展现出来,培育了一批具有较丰富宪法知识和较强宪法精神的海宁市“宪法少年”,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合力做好宪法精神、宪法知识的弘扬宣传。 二、以模拟法庭开展提升“宪”场体验。12月4日-8日,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关工委等在紫薇小学、南苑中学等开展“我们在‘宪’场”、模拟法庭等实景体验式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学生参与扮演、模拟真实庭审流程,帮助学生“零距离”感受法律的神圣与威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邀请学生及家长参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通过法律知识宣讲、真实案例分析、观看法治微电影等立体式展示,进一步加深学生及家长对法律自护、案例警示等内容的掌握。 三、以法治校长单位签约推进全面送法进校园。12月3日,正式启动全市法治校长单位制度签约结对仪式,海宁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主要普法单位代表与海宁市全市各中小学校进行结对,将原来由个人结对为主的形式变为单位与单位结合,确保共建关系长期稳定,提升教育成效。当天下午,市检察院第六监察部主任张镧做客“以法润心,伴我成长”长者会客厅,以互动的形式从培养法治意识、应对校园欺凌等方面为盐官镇初级中学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场法治盛宴。12月15日,海宁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郭勇忠来到海宁市新疆高中班作青少年保护专题讲座。 四、以镇(街)多点开花推动多彩普法。充分激活镇街道法治宣传特色底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特色普法。如斜桥镇以法治粉塑、法治刺绣、法治蚕扁画等非遗手艺为主题举办“法治非遗”特色普法宣传活动;周王庙镇开展“宪法进乡村”主题活动,以“法律明白人”钱根荣为召集人,举办法治书法聚会;长安镇根据辖区内高校集中的特点,开展了一系列宪法进高校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与浙江省机电学院学生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感受法治魅力。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海宁市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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