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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司法局高桥司法所荣获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称号

发布日期:2021-12-30    信息来源:嘉兴市司法局

近年来,桐乡市司法局以“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重要抓手,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发挥司法所在平安桐乡、法治桐乡建设中的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近日,省司法厅公布了2021年度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名单,桐乡市司法局高桥司法所榜上有名。

一是党建示范引领,加强组织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谋发展,依托中共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支部委员会,实施“支部亮牌”“党员亮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力促进了司法所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是基层基础夯实,筑牢战斗堡垒。坚持强基础、固根基,全面强化硬件设施投入。司法所办公用房按照办公室、接待室、谈话室、调解室、宣告室、视频监控室、档案资料库“六室一库”的标准进行配备,同时,按照司法部《司法所外观标志规范》要求,对司法所外观形象进行改造,实现标志明显,门牌、制度设置规范。

三是“三治融合”推动,主动担当作为。开发区(高桥街道)作为三治融合“桐乡经验”的先行地,顺时应势,找准定位,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平台,采用“互动参与式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真正实现法律服务和精准普法相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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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