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出台全省首个县域行政调解文书体系 |
|||||||
|
|||||||
2022年1月6日,海宁市出台印发《海宁市行政调解文书(参考文本)体系》,这是全省首个县域行政调解领域文书参考体系,为强化新时代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体系化,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行政机关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以“实”为核,打造全流程样板体系。该套行政调解参考文书体系共设计具体文书模板25份,涵盖从登记、审批、立案、调查、调解、回访、送达等行政调解全流程,有效覆盖行政调解工作全场景。使用上,该套文书体系充分衔接该市此前出台的《海宁市行政调解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多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涉及推出由行政机关独立调处及通过多元联调机制调处结案两套差异化卷宗文本,并对相关调解流转、通知、反馈等文书进行同步规范,进一步畅通对接通道,有效构建和夯实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以“融”为脉,衔接多部门场景需求。此次行政调解参考文书体系出台实行兜底原则,充分考虑各行政部门现有行政文书格式使用,对有部门规章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规范制发的各类行政文书实行保留原则,并在格式设计上予以最大限度地衔接统一;对部门规章、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尚未制发行政调解格式文书和流转格式文书的,推动相关部门使用执行。充分对接人民调解、信访通知调解、复议机关或司法机关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开展,强化工作沟通,推动文书互认,进一步减轻行政机关使用负担。 三是以“用”为纲,提供便捷化使用指导。为帮助更好掌握各类文书的要点,随文件同步下发《海宁市行政调解文书(参考文本)适用说明》和行政调解流程图,对行政调解25类参考文本配套25项适用说明,包含文书的制作要求、内容篇幅、体例格式、文本之间如何转送、反馈等,提升制发水平。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学院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战略合作,依靠高校的理论学术优势和地方实践强项,在文件制度合法性审查、文书起草理论支撑、行政调解实务参与及专项课题调研上进行广泛合作,强化行政调解理论实践基础。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海宁市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