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司法局“三结合”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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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司法局积极响应健康浙江的文件精神,确保底数掌握清晰、确保服务力量专业到位、确保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系统全覆盖,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 一是“数字监管+人工谈话”,确保底数清。建立心理健康数字监管平台+专业心理咨询师入矫谈话双重机制。利用省司法厅研发的“浙里连心”及嘉兴市司法局矫务通平台,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服务一人一档。在“入矫、在矫、解矫”三个阶段分别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相应的心理测评。心理健康数字监管总测评率达97.07%,建档率达98.77%。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当日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谈话,初步判断其心理状况,心理矫正干预率达100%。双重机制确保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情况清晰掌握。 二是“专职入驻+联动辅助”,确保力量足。引入海宁市紫薇社会工作服务站及海宁市绿丝带心理社工服务中心入驻市社区矫正中心。以个案、团辅等形式承接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服务。今年开展心理团辅6场,个案5个,心理干预40次。建立社会力量联动辅助机制,与海宁市心理卫生协会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管理合作机制,聘请心理咨询专家、学者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社区矫正社工和心理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针对性开展心理矫治的实务操作能力。 三是“个性化帮扶+分类疏导”,确保服务全。运用“浙里连心”平台的“红、橙、黄、绿、蓝”五色“心情码”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针对性、分类管理。今年以来,针对红码及橙码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干预已合计完成40人次,针对矫正对象家属心理干预完成1人次,转介安定医院专业治疗1人。制定科学的教育计划,实施分类健康教育及疏导。除开展个案跟踪、心理危机干预外,对其他三色人群开展普及型心理健康教育讲座26场。根据犯罪类型、性别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分类团体辅导活动20场。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海宁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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