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三度”提升政府法治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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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嘉善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措并举、持续发力,以“首位度”“颗粒度”“满意度”全面提升政府法治化水平,努力打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县域典范。 一、示范引领落实“首位度” 一是把好政策制定“方向盘”。从全国唯一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在制定政府政策过程中,充分发挥法治对“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如在制定《绿色空间结构专项规划(2021-2035年)》时,立足“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法治协同发展视角,以县域生态格局为本底,对比周边的吴江、青浦,构建“城绿融合、绿网脉络、蓝绿交融、多彩廊道”的绿色空间结构,改善绿色空间品质,提升绿色生态价值。 二是构筑法治协同“平流层”。进一步化比较优势为整体优势,推进示范区法治建设协同制度创新,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落地。如嘉善会同青浦、吴江,充分发挥各地合法性审核体制机制优势,创新建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协同机制,立足“小机制、小切口、小平台”发挥“大格局、大合力、大成效”的作用,构建涉企政策共享平台、建立信息互通协作机制、公众参与协同机制、合法性审查联审机制、常态与动态评估机制等五大举措,有效推动一体化示范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优化法治保障供给。 三是系好法治督察“安全带”。聚焦一体化示范区生态保护、规划管理、土地管理、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大法治督察合作力度。建立健全法治督察联络交流、考察学习、人才交流、项目共建等机制,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监督人才梯队,深化拓展“第三方”社会监督评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联合督察行动,确保所作的决策在法治轨道内既有嘉善特色,也充分展现示范引领特性。今年以来督察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2轮次,发现问题31个,已督促落实整改。 二、依法决策细化“颗粒度” 一是抓制度建设,强全过程规范。出台《嘉善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嘉善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7项重大决策相关制度,印发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等,明确政府决策的范围、程序、责任。完善公众参与。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开征求意见,明确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一般不少于30日,进一步完善意见建议反馈机制。 二是抓关键环节,强化全链条审核。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或者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各类人员意见,同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必要时召开重大分歧意见协商会。如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过程中,委托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牢牢抓住合同起草、风险研判、合法性审查等关键环节,闭环打造决策审查“部门+律所+司法局”联动模式。今年以来审查常务会议议题95个,提出意见144条,实现“用法律说话、为决策服务、推动改革发展”。 三是抓流程优化,强全方位统筹。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程和工作指引,形成职责明晰、运转流畅、配合有序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严格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报备合格率均达100%。今年以来对县政府制定的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95条,对7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加强动态跟踪,建立长效清理机制,重点聚焦计划生育、外商投资、长江流域保护等领域,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9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公布,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 三、优化环境提升“满意度” 一是构建保障体系,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健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清理常态化机制,建立涉企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探索实行第三方评估制度。持续强化步强化人员保障力量,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建41人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名录库。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实现企业公平竞争,全县制定出台普惠性、云端式、精准化助企纾困服务三方面十条措施,解答企业咨询2368人次,提供法律服务指引652次。 二是提升服务效能,营造政务服务便利环境。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无差别全科受理”和“无前台”服务机制,强化“无证明化”改革扩面,实施56项便民利企“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域通办”“长三角区域通办”。“红色代办”服务窗口主动靠前服务,实现线上对接“零见面”。2022年以来为22个项目完成“零见面”审批服务。县镇两级累计为155个项目提供红色代办服务,涉及投资总额116.24亿元,村(社区)便民服务累计代办事项71298件。 三是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宽松便捷执法环境。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研究探索主动信用修复工作,深化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出台《关于健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执行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实施容错机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造“互联网+监管+信用”的综合监管闭环,全县有318个抽查事项,抽查事项覆盖36.05%,联合监管率占比15.52%,应用信用规则抽取占比97.20%,掌上执法率100%。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嘉善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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