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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嘉兴市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评后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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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和《浙江省律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司〔2019〕78号)等文件要求,经嘉兴市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23年10月18日评审通过,陈浩等13人具有初中级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嘉兴市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受理电话:嘉兴市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地址:嘉兴市律师协会(嘉兴市南湖区花园路1379号隆诚大厦1幢南5楼),邮编:314000,联系电话:0573-82680036。 评后公示名单: 陈 浩 浙江嘉诚中天律师事务所 三级律师 沈沁梅 浙江隆智律师事务所 三级律师 周燕燕 浙江开发(嘉善)律师事务所 三级律师 杜冬阳 浙江海翔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王丽芳 浙江天鸿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吴菊英 浙江天鸿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朱美玲 浙江嘉韬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刘焕明 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徐丽帅 浙江建银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王 啸 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高新梅 浙江金九鼎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方 雪 浙江南湖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柴乐天 浙江红船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嘉兴市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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