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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调解“三个突出” 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3-11-06    信息来源:嘉兴市司法局

我市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扬人民调解组织遍布乡村,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能够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优势,切实做好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突出服务群众,构建非诉纠纷解决新格局。坚持排查在先、预防为主,落实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周组织一次、镇司法所每月组织一次的普遍排查,特别是对易转化为恶性案件等重大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等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防止因发现不及时、化解不到位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等恶性案件。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注重发挥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和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公共法律服务点的作用,为乡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深化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今年来,全市村级调解组织共化解纠纷9523件,

二、突出网络构建,夯实乡村化解纠纷基石。开展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巩固完善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共有村级调解委员会1180家,镇(涉农街道)调解委员会62家,充分发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道防线”作用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统筹化解辖区内疑难复杂纠纷作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根据乡村需要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处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派驻乡镇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信访等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及时受理调解有关部门移交委托的矛盾纠纷。目前59个警调衔接工作室,12家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0家婚姻家庭调解组织,调解成功15489件。全市县镇两级调委会,30家派驻法院、法庭调解工作室,全方位参与诉前调解,共化解纠纷14167件,成功率达51.52%。

三、突出品牌引领,发挥调解能手的示范作用。推动建立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167家,如南湖区大桥镇朱玉根调解工作室;打造具有乡村特色、乡土气息的市级品牌调解工作室29家,如海盐秦义联盟调解工作室等;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吸收村委会成员、网格员、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五老”人员、大学生村官等加入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生、教师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政法干警以及其他部门退休人员中发展专业人民调解员方式,积极发展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 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 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市共有573名镇调解员,2929名乡村人民调解员,高中以上文化占95.8%,其中政法干警128名,律师、教师、医生等社会专业人士23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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