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

海宁市以“四聚焦”驱动“四效应” 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矩阵

发布日期:2023-12-22    信息来源:嘉兴市司法局

海宁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坚持党建引领,着眼“固本强基”,立足职能定位,以“四聚焦”驱动“四效应”,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矩阵,助推社会基层治理现代化,为全省“重要窗口”建设提供多元调解“海宁范本”。市司法局荣获“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一、聚焦“供给驱动”,形成化解阵地“叠加效应”

一是夯实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全市规范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81个,在各镇(街道)以警调联动模式,分片区组建45个调解工作站点,形成以村(社区)为防线着力点,调解工作站点为防线支撑点,镇(街道)调委会为防线关键点的多层次、广覆盖的矛盾纠纷防范体系。二是推动行政调解规范建设。修订出台《海宁市行政调解办法》,在全市各镇(街道)和公安、人社、市监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市级单位,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29个,实现行政调解组织在市级重点部门和乡镇(街道)全覆盖。设立海宁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组建首批20名行政争议特邀调解员队伍。三是拓展行业专业调解领域。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障一个、规范一个”的要求,先后建立医疗、道路交通、房产物业、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2家。探索建立有关行业、专业纠纷调解前置程序,提升类型化纠纷化解能力。

二、聚焦“条块联动”,激发多元机制“协同效应”

一是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联合印发《海宁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规范畅通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渠道,明确2023年到2025年底前全市实现多元调解工作各项量化指标71项,打造工作协调有序、纠纷调处高效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成立嘉兴首个仲裁委员会县级分会,探索商事调解与仲裁调解联动机制。二是创新行政调解多元联动机制。制度性重塑行政调解权责边界、流程机制和文书体系,在全省率先制定首个县域行政调解文书体系,发布全国首个行政调解地方技术性规范《行政调解规范性建设导则》,为行政调解场所建设、卷宗文书、流转方式给出指导标准。研发“数智行政调解”应用,嵌入“浙里调解”平台,配套建立线上纠纷化解流程机制,贯通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案件流转。三是建立诉调纠纷分流化解机制。联合印发《海宁市诉前纠纷调解奖励办法》《海宁市浙江解纷码平台纠纷调解补助办法》,对诉前调解范围、分流模式、调解期限、奖补办法等予以明确。通过强化镇级分流,引导群众就近跑、就近解决,实现基层吸附、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诉调对接格局。

三、聚焦“品牌脉动”,发挥典型示范“头雁效应”

一是培育调解工作品牌。以品牌释放调解动能,培育“海洲老舅妈”“童国荣调解工作室”等品牌调解工作室18家,其中5家品牌工作室成功创建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打造“乡帮宁”“众家娘舅”等区域金口碑品牌,4个品牌获评嘉兴市“金口碑”区域调解品牌;二是打造特色领域调解工作法。依托皮革城时尚产业特色和新居民激增现状,设立时尚产业知识产权和“潮乡家园”调委会,总结归纳化解时尚产业知识产权纠纷工作法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解纷工作法,荣获省委政法委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命名。三是挖掘“明星调解员”。对调解能力突出的调解员进行重点培育,通过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推介、联合媒体开设调解故事专栏和调解员风采展示、健全等级调解员评定及“以奖代补”等级补贴机制等方式,确保优秀调解员“冒得出、留得住”,6名调解员曾荣获“模范人民调解员”等全国级先进荣誉。

四、聚焦“专业律动”,实现队伍素质“倍增效应”

一是抓实调解员技能提升。加强专业调解力量建设,连续十一年开展以典型调解案例PPT和情景模拟形式的技能“大比武”,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开展调解分级实岗轮训,编发《全市人民调解业务培训视频教材库》《海宁市人民调解实务手册》,通过理论学习加实岗锻炼的形式,提升人民调解员法治素养和法律政策水平。二是健全调解员管理制度。制定《海宁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确立“谁设立、谁负责、谁保障”的原则,明确属地和行业主管单位作为设立单位的建设、管理、保障的主体责任。落实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出台《司法所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选强配齐司法所人员。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等级工作,促进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三是吸纳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培育“乡帮宁”区域品牌,发挥新居民群体中的志愿者2万余人,涵盖全市所有上市公司、异地商会、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新居民集聚的村社,以及企业家、义工社工、新乡贤、新阶层等爱心人士通过“乡音、乡情、乡俗”作用发挥,协同调处涉及新居民群体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矛盾等各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