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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司法局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3-02-08

近年来,嘉兴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规定》,牢牢把握我市创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市的重大契机,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总盘子”,成立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落实周报表、月晾晒、季分析、年总结等工作机制,强势推进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出台《嘉兴市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工作规定》,明确心理服务专家库、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档案库等建设要求,实施入矫、中期、解矫“三段式”心理服务模式,推动心理服务机构入驻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心理评估、心理干预等工作,遇有社区矫正对象丧偶(亲)、离异、失业、患严重疾病等重大变故,主动介入提供服务。近三年,全市累计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各类心理服务2.6万余人次。

三是开展主题活动。每年5月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健心月”活动,围绕“全民健心 幸福嘉兴”科普宣传主题,举办形式丰富的心理服务体验活动,积极营造“心理常识人人知晓、心理健康人人关注”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做自身心理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近三年,全市累计举办各类心理服务体验活动182场次。

四是强化数字赋能。深化“浙里连心”心理服务软件的应用,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搭建“嘉心在线”“健心客厅”等特色心理服务平台,使社区矫正对象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心理服务,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截至目前,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率98.2%,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异常24小时内介入服务率100%,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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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社区矫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