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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司法局“三抓三上”推动清廉矫正建设

发布日期:2023-04-07    信息来源:嘉兴市司法局

自2021年起,南湖区司法局以南湖司法所为试点开展“清廉司法所”建设,以点带面,全力构建“清廉矫正”工作体系。截至目前,全区11个司法所实现“清廉司法所”建设全覆盖。

一是抓警示教育,让清廉矫正上心。每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签订“清廉矫正”廉洁自律承诺书。梳理社区矫正风险防范关键点,着重加强外出审批、调查评估、执行地变更管理、考核奖惩、隐患排查等关键环节风险防控措施。组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通报社区矫正领域违法违纪案例,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细则》,要求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每月上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属,传递清廉矫正工作理念,自觉接受管理对象监督。今年以来已走访社区矫正对象342人次。

二是抓制度执行,让清廉矫正上墙。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准”》《浙江省社区矫正八项规定》等制度上墙,打造区社区矫正中心清廉矫正走廊,设立“社区矫正廉政文化墙”,让廉政观念入脑入心,时刻自警、自省。落实矫务公开制度,公开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热线,畅通举报、申诉、控告渠道。建立社区矫正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不定期采用自查、互查、抽查方式,开展一般社区矫正对象、“减、假、暂”人员和重点人员等案卷评查工作,将社区矫正领域执法不规范问题集中整治纳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范围。2021年至今,共开展各类案卷评查673份。

三是抓监督防范,让清廉矫正上纲。建立研判会商机制,每月开展社区矫正风险研判,挖掘基层执法风险点,形成内部监督机制。联合区检察院每季度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质量检查,筛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违规办理、履职不严等问题,通过外部监督构建拒腐防变“防火墙”。组织检查组对涉及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暂于监外执行、收监执行和再犯罪案件等进行全面检查,出现瑕疵案件督促整改。开展脱漏管排查活动,发现违规情形,作出相应处罚。2021年以来,开展执法检查15次,发现风险点29个,约谈工作人员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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