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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基层依法治理 ——嘉兴市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助力共同富裕

发布日期:2023-07-17    信息来源:嘉兴市司法局

近年来,嘉兴市司法局、嘉兴市普法办围绕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和共同富裕,全方位纵深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法治绘就乡村振兴壮美画卷、助力共同富裕稳步前行。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27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99个(含国家级),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919个(含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其中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成率超过43%,建成率连续3年蝉联全省第一。

一是强化法治乡村示范创建,各项指标居全省前列。制度化推进创建。在全省率先发布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指引,同时注重对新创建的及已获得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荣誉的村(社区)进行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每年对新创和历年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考评、复查,对不达标的村(社区)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力,坚决予以摘牌。2022年,对全市477家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开展复评,对复评分数低于90分或有“一票否决”情形的村社作摘牌处理。特色化推进创建。注重挖掘村(社区)本身资源特色和社会治理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如南湖区联丰村创新“一约两会三团”治理模式、嘉善县横港村突出以“党建红”引领“法治蓝”、乌镇镇陈庄村“法治小院”将乌镇竹编与法治文化有机结合,推动法治文化与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示范化推进创建。对基础好、软硬件设施齐备、工作机制运行科学流畅的村进行重点指导、培育,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经市司法局选拔、省司法厅推荐,2023年5月,海宁市周王庙镇博儒桥村书记吴清江代表嘉兴市在司法部举办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班上,向来自司法部的领导、25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司法厅(局)的领导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就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

二是强化乡村普法宣传,法治氛围日益浓厚。培育乡村法治细胞。结合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提升工作,整合农村党员、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人员力量,形成受众覆盖全面、层次分明、各显特色的乡村普法队伍,带头宣传法规政策,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已培育“学法守法示范户”12644户、“法治带头人”4435人、“法律明白人”19009人。打造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如南湖区打造全省首条乡村振兴法治示范路,重点打造“法治驿站”“法治农家院”“百米普法长廊”等法治景观;秀洲区串联池湾村、千金寺村等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村,打造油车港法治农民画小镇和洪合民法典小镇2条法治主题旅游线路。推出“一村一品牌”工作延伸模式。嘉善县精心培育“一村一品”的“桃源渔歌·最美香湖”法助共富示范路,桐乡市建设梧桐街道桃园村“千亩檇李园、法治景观道”,平湖市打造“一核两带三园”市域法治文化阵地新格局。《秀洲区司法局“以画普法”打造全国首个法治农民画小镇 》专报登上“法治浙江”简报,并获省司法厅领导批示,并入选2021年全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秀洲法治农民画成为浙江省法治文化标识培育对象,全省仅7项。

三是强化乡村法律服务,法治惠民质效显著提升。持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通过高水平构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高效率提供乡村法律援助,高标准实现乡村法律服务多元化,高质量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法治乡村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持续深入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已有573名律师和49名基层法律工作者被选聘为全市1105个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积极配合村(社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修订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协助村(社区)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等,2021年至今已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019场次,协助村(居)委员会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1969件次,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56038次。成立“线上+线下”服务企业公益法律服务团队。为村办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做强做优法律服务工作。整合法治宣传、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职能,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全力推广“12348”浙江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 7 天×24 小时不间断法律咨询服务,实现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全覆盖,构筑“点、线、面”相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立体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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