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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市级人民监督员2021年-2022年考核等次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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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人民监督员,各市级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 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浙江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细则》(浙司〔2022〕51号)等规定,经考核,确定202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19人、合格等次74人;确定202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19人、合格等次74人。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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