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 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显著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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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盐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通过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协商协调,积极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与源头治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有效覆盖率、合法性审查率和依法公开率达“三个100%”,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显著提升。 一是抓整体法治意识。2023年,我县将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体系,积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提升依法决策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县司法局长期坚持以集中学法、座谈研讨、现场授课、“法小督”小程序等途径持续不断推动干部学法,提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整体法治意识和科学民主决策意识。县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均通过前期的事项征集、立项论证、审核报批、人大衔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依法决策。 二是抓重点决策领域。近年来,需要以县政府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在每年年初向各部门(单位)、镇(街道)征集阶段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均重点倾向于民生领域,充分体现党委政府持续夯实民生基础的初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已在2022年内出台;水域保护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与滨海旅游发展规划、重新公布海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已在2023年内出台;以上重大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在海盐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 三是抓合法性审查。结合省、市部署的“镇(街道)合法性审核改革攻坚试点”工作部署,前期均通过印发《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的形式,明确了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2023年,我县各镇(街道)均已完成1个本级重大行政决策,并在浙政钉应用上完成备案。近两年已出台的7项县级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及内容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共出具相关合法性审查意见4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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