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坚持四高推进镇街法治建设有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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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秉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工作理念,全面夯实基层法治建设,以法治赋能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宁新篇章。日前,海宁市马桥街道、周王庙镇、盐官镇喜获“2023年度嘉兴市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十佳单位’称号”,其中马桥街道位列嘉兴市72镇(街道)“法审指数”排行榜的榜首。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设高规格镇域法治议事协调机构。率先开展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全市12个镇(街道)实现党委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全覆盖,进一步健全了基层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书记担任委员会主任,对镇域法治建设负第一责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统筹各方法治力量,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二是坚持人才培育,配高标准镇(街道)法治审查员。全省率先制发《法治审查员任命和管理办法》,建立覆盖12个镇(街道)的法治审查员队伍,12名镇(街道)法治审查员均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人员,由市政府提级任命,市司法局协同管理,专职从事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实施“镇编所用”(法审员在司法所办公)。 三是坚持能力提升,建高质量法审员“实战实训”机制。创制法治审查员挂职轮训机制,新任镇(街道)法审员到岗前挂职市司法局、市综合执法局学习锻炼半年,有效破解新人审查经验不足的问题,该做法获《法治日报》《今日浙江》等媒体宣传报道。依托浙政钉组织“法审员线上法治沙龙”,实时研究讨论,不断提升法治能力和法治素养。 四是坚持闭环管理,创高效率法治审查实时监督模式。全省首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人大政府协同模式,推动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向市政府备案,同步向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备案。建立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时晾晒机制,结合“法审指数”,每月晾晒各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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