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市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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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全市守法普法工作走深走实,确保“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深化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特制定《2024年度市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开展守法普法系统全战线、全覆盖培训。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宣传。 (二)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三)持续推进宪法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十进”活动,组织实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 (四)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积极参与全省百家网站学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五)切实做好民法典宣传。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市有效实施。举办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 (六)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宣传我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成果,学习借鉴“后陈式”乡村治理法治化经验,进一步深化“三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围绕“三支队伍”建设,聚焦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提能”、企业从业人员“守法聚力”、青少年“学法筑基”以及新业态从业人员学法用法“识法明理”,全域推广“精准普法一件事”项目,推动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体系更加健全。科学设置公民法治素养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探索公民法治素养评价嘉兴模式。 (八)组织开展年度履职评议活动。压实压紧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各单位各系统紧密结合本职工作有特色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开展全市国家机关年度履职评议工作。 (九)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抢占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十)落实落深落细学法用法制度。各单位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年度学法不少于4次,做好本单位市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二、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个性工作 (一)市委组织部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进党校、进课堂。开展加快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嘉兴建设专题培训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等。 2.通过公务员云讲堂组织全市公务员开展学法用法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教育。 3.会同市普法办做好市管领导和市直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 (二)市委宣传部 1.依托基层文化阵地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积极配合开展普法进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培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落地落实。 3.协调媒体做好普法新闻宣传。协调主流媒体做好法治领域宣传,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市委政法委 1.充分发挥全市政法新媒体作用,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反邪教警示等宣传。 2.做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普法宣传活动,组织资深宣讲专家开展法治宣讲。 3.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和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 1.继续深化法治政府专项监督,不断提升政府及组成部门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推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推动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情况专项监督,结合专项工作加强《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实施,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 3.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监督,结合专项工作做好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工作。 4.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的专题调研,并做好相关立法准备工作。通过专项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宣传贯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五)市政协社法和民宗委 1.全面落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嘉兴市委员会立法前协商工作办法(试行)》,对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组织市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立法前协商,助推高质量立法。 2.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展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3.组织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营造法治氛围。 4.组织市政协委员参加市法院庭审旁听、市检察院“检察开放日”等活动。 (六)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侨联) 1.在全市宗教领域推进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创建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2.举办“和谐宗教·法在心中”宗教法治面对面活动。 3.举办全市民宗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 4.举办全市宗教领域宪法日活动。 5.实施“护侨联心”工程,开展侨法宣传活动,推进侨法“四进”(进侨乡、进侨企、进社区、进党校)工作。做好《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等涉侨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6.举办全市侨务干部培训班,开展涉侨政策法规系统培训。 (七)市教育局 1.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进学校”活动,深入推进《浙江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 2.坚持局党组“法治微课”学法制度,加强局机关干部法治宣传教育。 3.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和师德师风教育内容,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每位中小学教师接受不少于5个学分的法治教育培训。 4.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积极参加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开展“学宪法 爱祖国”普法百校行、青少年普法宣传环浙行等活动,宣传宪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5.汇聚普法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增强学生珍爱生命、敬畏法律的安全素养和法治意识,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八)市公安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之融入全市公安机关日常培训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中,推动党的先进思想和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提升全警法律素养和全民法治意识。 2.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围绕《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禁毒法》等公安重点法律法规,深化以案释法、送法上门、送教进企等活动,不断浓厚全社会普法宣传氛围,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3.聚焦企业经营风险和群众急难愁盼,强化对企业从业及相关重点人员的教育培训,综合运用风险剖析、案例通报、防范建议等措施,分级分类开展普法宣传,助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4.深化公安普法阵地建设,开展反恐怖宣传教育月等系列活动,积极争创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5.充分利用“嘉兴公安”两微一头条与各类公安抖音、快手、视频号等网络平台账号,紧贴社会热点问题与群众关心的新闻实事,积极创作公安普法短视频、微电影,牢牢把握网络宣传主阵地,推动营造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 6.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各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网格走亲“敲门行动”等活动,并组织人员代表我市参加全省、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 7.紧盯“1·10”人民警察节、“4·15”国家安全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围绕打防电诈、扫黑除恶、反拐打拐、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8.聚焦重点人群,开展“防恐卫士”先进人物事迹征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反恐防恐与网格管理工作相结合,借力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织密社会面防控网络。组织各地开展讲好反恐人故事“防恐卫士先进人物事迹”征集评选活动。 (九)市民政局 1.宣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提高相关人群对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2.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广泛宣传,讲好救助故事,让老百姓知道“有困难找助联体”,让社会各界知道“想献爱心找助联体”,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救助的知晓度与参与度。 3.结合“六一”儿童节主题活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度,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凝心聚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宣传新修正的《慈善法》,开展2024年“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普及慈善知识,弘扬慈善文化,使“人人慈善”的氛围更加浓厚。 5.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制作婚前教育云课堂视频,在婚姻登记候登大厅播放,同时开展线上宣传,帮助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幸福。 (十)市司法局 1.推进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普法。 2.做好市管领导和市直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 3.全域推广“精准普法一件事”项目。迭代整合“嘉兴普法”微信小程序、“法助小微”“数字普法人”等三个项目为嘉兴“精准普法一件事”项目,明确年度完成系统点位建设不少于200个。出台精准普法点位规范化管理运行机制。 4.深化公民法治素养精准提升工程。围绕“三支队伍”建设,培育精品项目2个。实施“法治素养基准+权利义务清单+法律风险提示+典型案例发布”的精准普法模式,常态化开展指导案例评选和以案释法宣传活动。 5.开展涉企法律服务宣传。围绕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全域推广“法助小微”应用,引导小微企业合规经营。通过“送法进企业”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讲、法律风险检测、矛盾纠纷化解、规章制度审查等服务。 6.开展涉外法治宣传。开展涉台法律咨询、法治讲座,配备特邀法务员,为台企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加强对“走出去”的我国公民、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加强对在华来华外国公民、组织的守法引导,助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十一)市财政局 1.将市“两会”作为财政普法大平台,深入宣传《预算法》,制作嘉兴财政预算读本,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解读预算报告,方便人大代表审议和社会公众监督。 2.深入实施“财会监督加强年”行动,开展财会监督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宣传教育。 3.围绕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等,开展以需求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宣传培训。 4.开展《行政复议法》《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新法新规普法宣传,组织财政双周讲坛、法治培训班,编印财政《学法手册》,拓展财政干部学法渠道,丰富学法资源。 5.充分发挥“嘉兴财政公职律师团”法治宣传教育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化法律咨询服务。 (十二)市人力社保局 1.突出企业用工管理和劳动者权益保障,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组织开展全系统“开工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 2.面向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大力宣传《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贯彻落实关于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的规定和要求。 3.定期发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十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统筹开展自然资源主题日法律法规宣传。抓住“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世界海洋日”“测绘法宣传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点,做好自然资源各领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2.持续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和政策法规宣贯。加强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诉源治理,通过败诉案件风险警示、通报、以案释法、案例编辑、分析与研讨等多种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法治意识,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3.组织局长办公会议学法活动,完善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法规政策、典型案例数据库,增强全系统干部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4.抓实抓好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建设。继续推进市、县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建设,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自然资源普法平台。 5.积极做好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宣传。做好《行政复议法》《矿产资源法》《湿地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十四)市生态环境局 1.学习宣传新出台、新修订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重点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普法宣传。 2.深化案例教育,加强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和解读,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 3.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岗位培训,持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4.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全局干部法律素养。 5.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十五)市建设局 1.开展房屋安全普法宣传活动,重点突出《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进一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开展城市治理普法宣传活动,重点突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进一步夯实城市治理的基层基础,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 3.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面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和广大群众开展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城市运行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安全防范知识,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提供有力支撑。 4.开展历史文化保护普法宣传活动,重点突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的宣传,普及历史文化保护知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有利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社会环境。 5.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能力提升培训,助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骨干更新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十六)市交通运输局 1.持续开展“法治护航强国路”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制定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持续擦亮“法治护航强国路”交通普法品牌,市县联动开展20项以上主题普法活动。 2.推行“说理式”执法。在全系统推行“说理式”执法,将事前讲法、事中说法、事后释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并以“说理式”执法为重点开展全市执法比武活动,着力提升一线执法队员执法普法业务能力。 3.开展“枫桥式”基层站所建设。将“枫桥经验”与交通行政执法实践结合,创建若干“枫桥式”基层站所,强化基层普法宣教等群众工作能力建设,积极发挥基层矛盾调解作用。 4.持续开展执法过程中普法满意度测评。继续依托第三方开展交通运输执法满意度测评,以年度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相对人为主要对象,对交通执法过程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测评、通报,切实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5.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围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等内容,开展安全普法宣传、应急知识科普、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树牢全民安全红线意识,传播安全知识文化,提升行业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6.开展公路与运输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印发《浙江省公路与运输法律法规汇编》,组织开展公路与运输领域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结合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月等活动,在客运站、物流园区等场所,开展宣传宪法和公路运输相关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活动,提升社会群众的法治意识。 7.打造水上执法普法示范基地。加强《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持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乡村和“大手拉小手安全伴我行”等特色普法活动,做优少年海事学校,做强水上普法宣讲团,做活普法精品课。培育港航领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打造水上执法普法示范基地。 8.深入推进“法治扎根工地”普法品牌建设。加强《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建立“法治扎根工地”专项普法品牌建设标准,培树一批“法治扎根工地”普法基地和普法宣讲员,推进交通工程领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法治素养。 (十七)市农业农村局 1.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党建统领、“三治融合”、数智赋能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协同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2.围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重点抓好《粮食安全保障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宣贯工作,推动法律法规进农村。 3.结合农业“绿剑”系列执法行动,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以案释法工作。 (十八)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开展《浙江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进景区、度假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等专题普法活动。 2.鼓励开展法治主题文艺精品创作,将其纳入“送戏下乡”作品范围。 3.积极参加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提升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内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氛围,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4.组织开展《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专题培训,梳理总结公平竞争审查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发布典型案例。将《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5.围绕“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嘉兴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强化《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 6.聚焦文物安全等重点领域,制作多媒体法治宣传作品,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全媒体矩阵进行宣传,提升人民群众文物安全防护能力。 7.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增强人民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十九)市卫生健康委 1.贯彻落实《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行政复议法》;大力宣传《医师法》《浙江省中医药条例》《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新出台(修订)的法律法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3.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能力和水平。 4.积极利用卫生日、相关疾病防治日(周)等时间节点和义诊等活动,推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推进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互联网平台普法阵地建设及普法队伍建设,推动建立“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十)市市场监管局 1.系统部署“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市场监管领域普法活动。聚焦“12·4”国家宪法日,制定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市场监管领域普法活动方案,组织全市系统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期间,开展系列普法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2.深化实施“法治下基层”系列普法活动。围绕“法治下基层”的活动载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组织开展好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经营主体、社会各群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3.迭代升级“学法考法说法赛法”活动。坚持以考促学、以学促干、以赛促效,持续优化升级线上“学法考法”应用模块,进一步丰富线下活动场景,在学法考法基本动作基础上,推进“说法”视频线上普法和现场风采展示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系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4.分批推进“全域法宣基地建设”行动。坚持“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稳步推进、均衡发展”原则,分阶段、分批次、分区域,逐步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全覆盖。 5.深入开展“重点节日、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宣传教育。结合重要时点,开展“4·26知识产权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消防宣传月”“平安嘉兴文化周”“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普消法铸诚信、普知识助消费”等主题普法活动,积极打造个性化、专题化普法产品。 6.持续推动“普法微视频”征集评选。发动全系统聚焦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制作法治宣传微视频。通过组织推荐、交叉互评,评选出优秀普法微视频,并将部分优秀作品推荐市普法办和省市场监管厅。 7.按需开展“普法讲师团”巡讲活动。充分发挥好市场监管“普法讲师团”作用,积极回应法律服务需求,提供“点单式”“定制式”普法服务,通过重要时点现场普法、重要群体精准普法、重要领域视频普法等方式,进一步锤炼提升能力,锻造一支精业务、擅宣传、接地气的普法队伍。 8.数字赋能“互联网+智慧普法”。把握数字化普法发展动态,推进普法模块应用到市市场监管局各大数字化平台,实现智能推送。充分发挥新媒体覆盖面广、利于传播的特点,积极培育线上普法阵地,依托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以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持续推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系列宣传。 9.全面规范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市监讲坛、学法考法、法治沙龙等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研究执法热点难点问题,提升系统干部行政执法能力水平。通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专项监督等活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质效。 (二十一)市综合执法局 1.做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开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有关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教育。围绕深化基层综合执法平台工作,把普法宣传融入基层治理全科网格。 3.开展全市系统季度法律知识考学,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法律水平。 4.继续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工作,坚持收集、整理、报送典型案例工作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指导性案例。 (二十二)市国资委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措并举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国企”,营造市属国有企业依法治企良好环境。 2.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3.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组织开展法治讲堂,送法下基层等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领导干部职工的尊法守法意识和学法用法能力。 4.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公司法》研究、学习和宣贯,加强对公司设立与登记、股东出资、董监高义务等法律知识热点的掌握和运用,使市属国有企业在商事活动中运营更加有序,经济秩序更加健康。 5.倡导市属国有企业融入社会普法大格局,发挥好法治教育基地、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的作用,丰富普法形式,提升普法质效,助推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落地生根。 (二十三)市法院 1.围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等法院重点工作,通过“法院权威报道+主流媒体跟进报道+深度解读评论+对外传播延伸”的宣传思路,展开全方位宣传报道,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以持续深化“四项建设”打造“五个高地”为主线,结合国际女法官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日、国庆节、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中央、省市媒体记者亲赴一线调研采风,整合报纸、网络、新媒体报道资源,突出宣介嘉兴法院打好“法治组合拳”,助推三个“一号工程”提能升级的先进经验。 3.加快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建强以“浙江天平”为龙头,培育孵化账号为重点,上下互动、有点有面、资源共享的全市各级法院参与的网络传播格局,做到重点要闻全媒体发布、重要活动全媒体策划、重要文章全媒体同步,不断提升嘉兴法院新闻宣传影响力、公信力。 4.策划推送系列“我为人民法院案例库添一案”宣传报道,方便人民群众通过案例学习法律规定,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5.聚焦植树节、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日等重要环保时间节点,以公开庭审、发布典型案例、环境法治进社区、生态文化展示馆、建设教育基地等多样形式和载体开展环境司法宣传,推动全社会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识和氛围。 6.组建“法治副校长宣讲团”,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提升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结合重大时间节点,依托人民法庭、共享法庭深入乡镇和村社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讲好嘉兴法治故事,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营造懂法守法氛围。 (二十四)市检察院 1.组织召开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多主题新闻发布会,深化相关普法宣传。 2.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洗钱犯罪惩治主题,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坚持以案释法,形成示范效应。 3.开展2024年助企惠企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送法入企”,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4.举办未成年人检察主题开放日活动,持续擦亮市域未检品牌。 5.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推动“检校合作”走深走实。 6.推进检察官进高校,普及检察业务和法律知识,助力提升高校学生法治素养。 7.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媒介,健全完善检察全媒体矩阵,策划优质普法栏目,拓展公众普法广度。 (二十五)市总工会 1.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2.启动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专项行动,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3.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4.深入宣传劳动争议调处法律法规,加强与司法行政、人力社保、检察院、法院协作联动,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 5.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工会法》,以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6.发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等典型案例,借助“班前十分钟”活动开展以案释法。 (二十六)团市委 1.开展“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行动(2024—2025年)”。认真落实《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工作,通过“领航”“引航”“育航”“护航”四大行动,引导青少年从小筑牢法治理念根基,提升法治运用能力,培育具有良好法治素养的时代新人。 2.开展“浙礼小青”志愿助企行动。依托行政审批中心、村(社)便民服务中心等阵地,组织动员助企志愿者工作队伍提供惠企政策宣传、“代跑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人力资源招引、财税申报、知识产权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实际问题。 3.开展“平安有我”社会治理系列活动。依托青年普法志愿宣讲团、青少年事务社工、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等队伍,培育优质普法志愿项目、深化四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结对帮扶、提升“益心为公”项目助力社会治理功效。 4.持续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六一”国际儿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全市共青团系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5.深化“12355自护教育”及“权益岗在行动”专项行动。结合“三禁三防三自”“开学法治第一课”等活动,围绕防校园欺凌、防药物滥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网络暴力等方面开展专项普法自护教育,提升青少年的自护意识和能力。 6.提升新媒体平台普法能力。建强团属宣传矩阵,不断加强普法内容供给,扩大平台辐射面。 (二十七)市妇联 1.深化“建设法治嘉兴·巾帼在行动”活动,以“巾帼普法乡村行”为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对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2.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线上线下开展“红船女儿说法”“平安家庭云课堂”等活动,在“平安家庭”建设、寻找“最美家庭”以及反家庭暴力等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3.开展巾帼法助营商活动,发挥巾帼法助营商志愿服务团作用,征集“巾帼法助营商”优秀案例,助力提升最优营商环境。 三、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个性工作 (一)市发展改革委 1.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方式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2.将普法学法用法等融入法治实践日常,多措并举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发展改革领域新出台(修订)的重点法规规章宣传。 3.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 (二)市经信局 1.强化机关内部学法用法,开展《行政复议法》《浙江省经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试行)》等法律制度的学习培训,组织新提任公职人员集体宪法宣誓。 2.持续推动“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园区法律培训与服务,联合地方组织召开专场活动。 3.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反诈宣传月”系列活动,面向企业开展反诈主题宣传,提升反诈意识。 4.结合“4·29”《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27周年,开展履约宣传活动,开展履约政策法规和履约管理综合培训。 5.持续做好经信领域法规条例的宣贯工作。 (三)市科技局 1.落实落细局党组学法制度,举办普法知识讲座,开展普法咨询服务,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 2.加强《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宣传贯彻,推动《条例》宣传扩面提效。 3.深入实施科技系统“八五”普法规划,面向科技创新主体和科技工作者,组织开展创新政策法规巡讲,持续推进科技法规政策宣贯。 4.举办全市科技活动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科学普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5.创新普法工作理念、方式和载体,拓宽普法渠道。 6.加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7.积极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专题宣传,加大《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国科普日”等纪念日、主题日的科普活动中融入防震减灾普法内容。 8.结合地震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工作,开展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等有关法条的普及宣传。 9.充分发挥阵地宣传作用,鼓励全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创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四)市水利局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围绕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十周年重大节点,建设水利宣传阵地,拍摄主题宣传片,举办主题论坛、展览等活动,形成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的热潮。 2.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辩以知法,论以明法”辩论赛展演活动,开展“送法进夜市”“普法大赶集”“普法海报设计大赛”等系列活动。 3.学习宣传贯彻《农村供水保障办法》,实施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保障农村居民用水权益。 4.组织开展“在行走中见证法治中国—‘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普法社会实践活动。 5.组织新提任公职人员集体宪法宣誓,开展“用歌声唱响宪法”普法歌曲传唱快闪活动。 6.开展以案释法系列活动,组织“直播助力普法”——以案释法法治座谈。 7.贯彻“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组织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培训。 8.持续推进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依托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水法治教育活动。 (五)市商务局 1.开展《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开展系列报道,制作宣传品进行线上线下全面推广。 2.持续开展“浙”里有“援”外经贸法律服务月活动,开展外经贸法律课堂,为企业提供国际贸易摩擦应对、国际经贸规则、合同签订及履行等外贸法律建议和指导。 3.面向基层、企业开展自贸区、技术贸易、商贸流通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培训。 4.举办全市商务系统法治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商务系统法治工作能力和素养。 5.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法》专项宣传活动,强化粮食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意识,增强社会群众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法治观念。 6.结合“世界粮食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涉粮政策制度宣传。 7.举办全市粮食物资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提升全市粮食物资系统执法监管能力水平。 (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学习宣传,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军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充分利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服务站、优抚医院、红色纪念设施等阵地,宣传退役军人法律政策。 3.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八一”建军节等特定节点,面向退役军人宣传退役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褒扬奖励、帮扶解困等政策。 4.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课堂和普法宣传活动。 5.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归集整理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和成熟经验。 6.深化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7.开展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策法规培训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监督管理培训。 (七)市应急管理局 1.组织全市各级安委办、市级有关单位持续开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 2.利用“安全生产月”“3·19”森林消防宣传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应急特定节点,有针对性面向各类群体,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应知应会”等系列普法活动。 3.开展应急管理普法阵地建设工作,2024年至少建成1家符合标准的省级普法阵地。 (八)市审计局 1.持续开展新修订的《浙江省审计条例》宣传贯彻活动。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以及结合审计项目实施等方式,广泛学习宣传条例内容,熟知法规具体规定,促进广大审计人员自觉把新修订的《浙江省审计条例》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2.在审计现场管理提升中强化依法审计。开展“审计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优化审计质量管控机制,有效防范审计风险,修订完善《嘉兴市审计局审计移送管理办法》《嘉兴市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办法》等文件,促进依法依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3.组织学习《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准确理解把握应知应会要求,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需要和学习效果,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认真参与近三年新进审计干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培训和测试,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 4.持续宣传贯彻《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实施意见》宣传,在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对审计情况开展量化评价,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5.开展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利用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审计专网等媒体和“红船青年审计团队”专题活动,充分发挥审计宣传核心阵地的作用,宣传解读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 (九)市税务局 1.大力宣传各类税费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加强税费政策解读工作,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维度办税缴费咨询辅导、税收普法宣传服务。 2.开展第33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市各级税务机关、税收普法阵地联动开展税收普法宣传。 3.依规开展打击涉税违法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工作,积极发挥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作用。 (十)市体育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组织全市体育系统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2.结合体育系统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将法治学习作为党员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 3.开展反兴奋剂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导,引导运动员、教练员及辅助人员牢固树立“拿干净金牌”的责任意识。 4.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彩票等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做好释法明理和政策宣讲工作。 5.结合“8·8”全民健身日、体育宣传周等特定节点以及各类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开展体育普法活动。 6.组织开展“送体育下乡”“奔跑吧·少年”、优秀运动员“六进”等活动,开展基层体育普法。 7.在体育系统官方网站、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开辟“普法专栏”,常态化开展体育普法宣传。 (十一)市统计局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将普法融入统计执法全过程。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等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3.通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4.在统计局系统初任干部培训、晋升培训、统计人员培训、各专业年报培训及业务培训等培训班中宣传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5.巩固《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成果,将统计法治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形成常态化机制,加强对“关键少数”统计普法宣传。 6.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利用“两微一抖”等新媒体搭建普法平台,拓宽普法受众面。 7.举办动漫微视频、法律知识解读、法律讲座、法治测试等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公民法治意识。 (十二)市医保局 1.坚持网络媒体与活动载体相结合,宣传普及重要医保政策和《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环境。 2.指导各地通过政策宣讲、知识竞赛、提醒告诫、通报曝光等有效途径,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内部管理和行为自律,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维护基金安全的关注度,倒逼经营者规范医保行为、诚信守法经营。 3.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我市医保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培训,不断强化医保系统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十三)市国动办 1.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法》《人民防空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国防动员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国动系统年度法治培训,提高全市国动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3.深入推进人民防空领域以案释法工作,组织开展“大综合一体化”人民防空领域“最佳实践案例”评选和宣传工作。 (十四)市气象局 1.充分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重点在“3·23”世界气象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纪念日期间开展气象普法宣传。 2.推进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依托气象科普馆等基础设施,将法治元素融入其中,创建一批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形成“科普+普法”的“双普模式”。 3.开展全市气象法治微视频作品大赛活动,获奖作品面向公众展播。 (十五)市消防救援支队 1.开展宪法专题讲座,对全市消防指战员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2.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在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组织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月活动,不断提升消防救援人员学法纪、懂法纪、守法纪、用法纪的主动意识和行动自觉。 3.开展《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 4.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普法活动,全面提升全民消防法治意识和安全素质,筑牢全社会抵御火灾事故防线。 5.开展市内社会公众对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委托第三方调研机构开展市内社会公众对消防安全识知晓情况的调研工作。 6.开展“送法下基层服务到一线”活动,为基层队站指战员举办法律讲座,面对面线下接受法律咨询。 7.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定期发布消防领域执法典型案例。 8.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地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四、其他普法责任单位个性工作 (一)市政府办公室 1.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充分运用线下宣传媒介和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金融活动的法律意识。 2.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等单位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活动,普及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内容,提高金融消费者金融安全意识。 3.推动金融顾问加强金融普法宣传,优选律师、会计、金融专家等组成金融顾问队伍,通过上门服务、电话服务等方式宣传各类金融法律知识,为企业提供专业金融服务和法律服务。 (二)市委政研室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室务会议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政研论坛、“三会一课”、网络学堂等多种形式加强学法普法用法,组织党员干部按规定参加集中学法活动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在全市政研骨干培训中推进法治教育,进一步提高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素养。 2.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和实践研究,结合重点工作建立完善相关知识模块,充分利用相关平台载体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积极总结推广基层法治最佳实践和典型经验。 3.坚持依法依规履行市委的参谋和助手职责,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服务市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研究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在牵头起草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和重要文稿时注重于法有据、有法必依。 (三)市委改革办 1.扎实推进《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将《条例》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安排、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内容。 2.印制并下发《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单行本、宣传海报、短视频等宣贯解读材料,深入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市委网信办 1.召开全市网络法治工作推进会,加快推进网络普法队伍建设。 2.持续擦亮“清朗禾城”网络普法品牌建设,制定全年度网络普法系列活动方案。 3.深化网络普法基地建设,开展各类优秀网络普法基地示范创建活动。 4.配合市普法办,指导网络媒体做好优秀网络普法作品传播推送。 5.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五)市台办 1.做好新发布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浙台经济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宣传贯彻工作,擦亮“台商大讲堂”品牌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充分依托数字化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做好涉台法律宣传,提升台胞台商的法治素养及依法维权能力。 3.持续推动涉台法治研究,组织开展相关研讨活动。 4.在全市台办系统结合干部新任职报到、职务晋升等时机开展法治教育,形成常态化机制。 (六)市直机关工委 1.推动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法律法规。 2.引导推动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员干部到相关市直机关主题党日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通过机关青年“政策面对面”宣讲平台,结合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讲服务。 (七)市信访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下访接访,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市印发推广使用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 3.开展全市信访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化教育培训班,提升全市信访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4.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学习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信访秩序、合理合法表达信访诉求,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5.扎实开展新媒体矩阵建设,打造具有信访特色的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开展信访法治化宣传阐释和以案释法等工作。 6.联合媒体聚焦宣传普及全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通过专题征集、主题征集、“金点子”评选、案例展示等方式,推动全市群众更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 7.开展典型宣传,展现“人民满意窗口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人民满意窗口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最美信访干部”等信访系统先进典型事迹,展示工作成果,营造法治信访环境。 (八)市委老干部局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局务会会议“第一议题”、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紧扣重要时间节点,结合系统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3.依托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和数字化系统应用,引导离退休干部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参与法治主题志愿服务实践,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4.持续深化市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法律服务团建设,做实为老法律服务工作。 5.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开展青少年“法在心中”等主题的宪法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公益律师进社区、进校园公益宣讲,帮助系好青少年“第一颗法治扣子”。 6.充分运用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信息宣传平台阵地,深入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阐释工作。 (九)市国家安全局 1.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面向社会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及全国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提高全社会维护国家安全和反间防谍的意识和能力。 2.组织开展《反间谍法》和国家安全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主体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3.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教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全市普法阵地作用,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扩大宣传阵地的覆盖面和利用率;通过制作微电影、推进专题报道、拓展传播媒介等方式,生动呈现国家安全法治理念,丰富国家安全法治文化产品。 (十)市委党校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和法治教育的中心内容,专设法治教育教学课程,提高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的全面性、系统性。 2.会同市委政法委等部门,积极承办法治教育系列专题研讨班,助力“两个维护”在法治领域深化落实。 3.发挥党校(行政学院)主阵地优势,推进党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化建设,用好“流动的红色讲坛”,组织党校系统教师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持续擦亮“全面从严治党能力培训教学提升工程”金名片,发挥党校在构建“不想腐”机制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一把手讲法治”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5.打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特色理论实践交流平台,深入实施“学界讲理论、政界讲政策、业界讲实践”教学模式,举办部门论坛,邀请党政领导干部、知名法学专家开展法治教育,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6.围绕“三治融合”、“政务服务增值化”等开发案例课程,充分运用理论讲授、案例解析、实践感悟等多种教学形式相融合的教学形式,总结推广我市典型基层治理经验,做好宣传阐释和以案释法工作。 7.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法治素养研究工作,助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 (十一)市机关事务中心 1.制定中心班子领导年度学法计划,按计划开展领导学法用法活动。 2.开展《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系列宣贯活动。 3.持续完善“嘉兴智慧禾勤平台”公众号“法治之窗”栏目,宣传机关运行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4.充分运用节能宣传周等形式,讲好法治故事。 (十二)市新闻传媒中心 1.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宣传教育活动。整合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矩阵等各类宣传资源,采用新闻报道、专题节目、融媒产品等丰富形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宣传推广,抢占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2.切实做好宪法宣传教育。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等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3.积极策划具有广电特色的社会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市级重大传播平台和广播电视等媒体优势,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点,通过集团系列知名节目、栏目和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市有效实施。 4.全面落实本单位内部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年度学法活动。通过举办实务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培训和业务交流,持续做好集团干部职工法律常识学习教育工作,提高集团干部职工风险识别能力和依法办事、合规经营水平。 (十三)市供销社 1.推进“法治机关”建设,针对全市供销系统各级机关干部职工,重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农业农村政策的学习,提高法治素养,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2.推进“法治企业”建设,针对市本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坚持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加强企业内部规范管理,防范市场风险,推动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促进社有经济健康发展。 3.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开设相关法律知识课程,丰富普法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增强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4.打造具有供销特色的基层普法阵地,指导各地供销社在开展基层各项工作及各类农事节庆活动的过程中,向农民群众宣传涉农相关法律及政策,营造“平时学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学法用法氛围。 (十四)市科协 1.切实做好《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促进全市公民科学素养提升。 2.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引导科技类社团在制定本领域科研活动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制定学术评价规范等方面积极主动作为,助力营造依法依规开展科研活动的良好氛围。 3.加强对市科协所属学会依规管理,将学习《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等规范性制度文件纳入学会培训班课程。 4.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全市反邪教宣传进乡村暨“百地千场”反邪教宣传月活动,重点普及反邪教法律知识,提高公众防邪反邪意识。 (十五)市残联 1.组织开展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工作,宣传涉残相关政策法律知识。 2.开展“庭院式”普法,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进机构、进协会、进家庭、进村(社区)“残联法律五进”活动。 3.利用“助残嘉”等平台开展残疾人政策宣传与普法活动。 4.发挥爱心助残律师团作用,为残疾人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 (十六)市文联 1.开展市文联2024年“知识产权宣传周”,多渠道开展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知识介绍、案例分享,做好知识产权知识相关宣传。 2.抓好文艺维权普法宣传工作,加大文艺维权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把文艺维权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各种形式,提高文联干部和文艺工作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提升各级文联组织文艺维权履职能力。 3.充分利用现有数字应用,通过线上平台加强对会员的法治教育。 4.做好“文艺+普法”工作,鼓励文艺工作者以文艺方式做好普法宣传。 (十七)市红十字会 1.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宪法、《红十字会法》《慈善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结合举办全系统各级各类培训班,开展应急救护、捐赠税收优惠、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3.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座谈交流、知识竞赛、征文等形式,在全系统集中组织宣传、解读新颁布的《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 (十八)嘉兴海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海关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进一步推动关区干部职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遵守党规国法,保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有效实施。 2.利用“8·8”海关法治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向社会宣传《海关法》等海关法律法规。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海关总署《海关系统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施办法》的工作部署,加大对重点法律法规、新出台(修订)的海关规章的宣传贯彻力度。 4.深化普法实体阵地运用。推进“沉浸式”普法,依托海关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海关开放日”活动;推进“互动式”普法,结合自身业务特色,推进品牌化项目化建设,开展互动答题、普法小课堂等丰富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法治需求。 (十九)嘉兴海事局 1.持续学习宣贯《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海事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和《海洋环境保护法》《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41-22修正案等新生效法律规定。 2.开展商渔船防碰撞安全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商渔船船长“面对面”“互等轮”等活动,派遣骨干力量为渔管干部、渔船老大等带去商渔船防碰撞安全知识,增强风险防控意识,避免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 3.组织“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平安小舟”等系列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主题教育,传授海洋、水上交通、水上求生救助以及防溺水等安全知识和技能。 4.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渠道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以案释法”等普法活动。 (二十)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 1.深入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行动,组建统计法治青年宣讲团,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大宣讲”活动,分类开展系统性、针对性且有一定影响力的统计法治宣讲。 2.将普法宣传作为年定报会议、业务培训会的规定动作,重点加强对调查员、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形成“逢会必讲法”的普法宣传格局。 3.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开展一对一普法,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加强对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 4.丰富宣传载体和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作品创作、统计法知识竞答、统计法治宣传微视频作品展播等活动,扩大统计普法影响力和实效性。 5.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12月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活动。 (二十一)国网嘉兴供电公司 1.坚持对内普法与满足社会法治需求双向并重,深入宣传能源电力、国有资产、市场监管、依法治理、生态文明、国家安全、数据信息等有关法律法规,常态化做好保供电、反垄断、反窃电、安全生产、电网建设、电力设施保护等方面涉法问题研究与普法宣传。 2.促进法治建设与电网发展相融并进,加强《浙江省电力条例》等电力法规宣贯落地。 3.凝聚普法合力,持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具有文化特色、地域特色、电网特色的法治“微景观”,面向社会开展相关法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对外开放度、资源利用率和社会影响力。 4.秉承“人民电业为人民”企业宗旨,充分应用“枫桥经验”“后陈经验”等智慧结晶,深化政(法)企共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5.不断丰富完善法治文化成果,编制《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岗位履责合规义务清单》等手册,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持续开发“方方圆圆说合规”“我与宪法”“民法典与我”等主题微动漫微视频,积极开展法治征文、普法书法作品征集等活动。 6.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节点,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不断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二十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参与主体普法宣传,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十三)嘉兴边检站 1.在全市各对外开放口岸开展“国门普法”主题普法活动,宣传出入境有关法律法规。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应用,扩充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和覆盖面,通过“警营开放日”等举措提升普法宣传质效。 3.加强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充分收集口岸学法用法需求,动态观测普法实践效果。 4.用足用好本单位政务新媒体,持续开展移民管理领域普法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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