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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丨学思践悟谈体会(二)

发布日期:2024-09-23    信息来源:嘉兴市司法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列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六个坚持”重大原则之一,作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大部署。嘉兴市司法行政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牢牢把握全会精神中的“法治内核”,把落实全会精神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实际行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争当进一步深化改革排头兵,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聚焦法治建设  聚力守正创新

周军(嘉善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了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保障作用,明确了司法行政工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责任,嘹亮地吹响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号角。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期盼,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以“不必扬鞭自奋蹄”的勇气决心和“法治为民”的责任担当,筑牢信仰之基,深化改革之举,凝聚奋进之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以赴护航发展大局。深化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统筹协调法治服务板块工作,搭建政企法治服务沟通桥梁,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反馈和督办解决闭环机制,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嘉善辨识度。

二是深挖地域特色,全力以赴提升法治显示度。加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深挖法治与文旅结合点,探索“法治文旅聚落”,打造本地特色法治文化品牌。链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优质法治服务资源,打造涉外协同法务区。落地《高新技术产业合规指引》,推进特色产业链“一类事”建设。

三是保障民生福祉,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深耕营商律政联合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阵地,优化“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打响“黄丝带帮扶·善驻矫正”品牌,推动工会法律援助质效提升,深化“和合善治”县域调解品牌建设,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当好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践行者

顾跃良(平湖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就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行战略部署,其中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了专章部署。平湖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全会精神,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奋力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区县域样板。

一是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使命担当。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动员、总部署上来,自觉主动地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置于本地区改革发展的中心大局中谋划推进。我们要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精准发力,加快推进平湖市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努力为各类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法治保障,让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更加可感可及。

二是坚持突出问题导向,以改革破解发展难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法治领域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新要求,必然要求通过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来作出新的回答。我们要一体推进法治平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找准补齐短板弱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深化县乡合法性审查改革,拓展社会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毗邻地区跨域治理模式,深化长三角区域执法协同监管。加强涉外法治服务,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优质法治供给保障。

三是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增强群众获得感认同度。《决定》提出的重要改革举措,有的是对过去改革举措的完善和提升,有的是根据实践需要和试点探索新提出的改革举措,但归根到底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我们要践行好“法治为民”,进一步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开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仲裁、法治宣传等工作中体现群众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