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丨学思践悟谈体会(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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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列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六个坚持”重大原则之一,作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大部署。嘉兴市司法行政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牢牢把握全会精神中的“法治内核”,把落实全会精神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实际行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争当进一步深化改革排头兵,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强化履职尽责 展现担当作为 张云东(海盐县司法局局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会议。海盐县司法局将把会议精神刻印于心、实践于行,立足自身岗位,强化履职尽责,展现担当作为。 一是坚持以创建思维带动工作争先,在协助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上开创新局面。对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行政复议改革、县乡合法性审查改革等,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海盐辨识度的标志性改革成果。 二是坚持以创标思维带动工作示范,在助力社会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上提供新经验。以标准化建设为指引,以镇街为基石,以县域为单元,持续深化“秦义联盟”和“盐和”区域调解品牌的拓展、提炼、建标和推广,推动调解体系从“一镇一品”到“县乡共治”、调解模式从政府主导到多元参与、调解品牌从特色化发展到标准化建设的蝶变跃升。 三是坚持以创改思维带动工作创优,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实现新跃升。以“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为抓手,积极链接更多服务资源、开发更多服务产品、创新更多服务方式,加快为人民群众提供均衡可及、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以法治护航改革 为发展赋能增效 卢永明(海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进一步彰显了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海宁市司法行政系统将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全会精神,围绕“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继续担当奋进、勇立潮头,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一是锚定服务高质量发展关键主线,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奋楫争先。积极发挥法治审查、行政执法监督的职能,不断完善法审员队伍机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水平再提升。继续推进海宁市“追潮赶海”涉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涉外投资服务联盟,畅通企业出海投资“一类事”无障碍办理,答好涉外服务新课题。 二是聚焦矛盾纠纷依法高效处置,在构建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上担当作为。依托人民调解的广泛基础和海宁市行政调解的试点优势,推动调解标准化、品牌化再提升。以两个商事调解中心和仲裁委海宁分会为基础,让商事纠纷非诉化解更便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永葆为民初心,在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笃行奋进。以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叠加万名法律明白人的基层延伸,打造普惠性服务网络。迭代升级遗产继承全链法智服务等改革项目,为民服务金名片再擦亮。深化“黄丝带帮教”等品牌项目的融合打造,做好特殊群体“提学历、强技能、促就业、助公益”的后半篇文章。 以改革之力激发法治活力 持续深化法治桐乡建设 张月萍(桐乡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强烈使命担当。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新的历史方位和战略语境中更加明确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对于推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桐乡市司法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一是夯基固本,努力在法治建设方面展现更大作为。强化统筹协调,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十进”活动。深化征收法律服务团、府院联席会议、合法性审查协审等制度机制,强化重点项目法治保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快推进化纤产业等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努力为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改革赋能,努力在惠民助企方面实现更大突破。抓实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深入开展“益企桐心·法治同行”专项行动,做好省“民营经济32条”第24条“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落地试点工作。深化涉外法治服务“一类事”,优化“出海”法律服务团特色工作。 三是清本溯源,努力在深化治理方面取得更大进步。优化提升“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推进涉企法治驿站、“数智普法人”、法律明白人实践工作站等规范化建设和运行。深化诉源治理,推进区域性调解品牌培育,拓展涉企纠纷化解渠道。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学历技能“双提升”项目,抓实社区矫正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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