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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嘉兴市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评后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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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和《浙江省律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司〔2019〕78号)等文件要求,经嘉兴市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25年10月12日评审通过,韩娟等11人具有初中级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嘉兴市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受理电话:嘉兴市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地址:嘉兴市律师协会(嘉兴市南湖区槜李路1818号金融广场C座13楼),邮编:314000,联系电话:0573-82680036。
评后公示名单: 韩 娟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 三级律师 钟海玉 浙江海赛律师事务所 三级律师 叶 青 浙江苏杭律师事务所 三级律师 陈 健 北京盈科(嘉兴)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乔丽媛 北京盈科(嘉兴)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汤琳凤 浙江东港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徐惠连 浙江凤栖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沈慧英 浙江凤栖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马名璇 浙江匠造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苏 珣 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吴子慧 浙江隆智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嘉兴市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5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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