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市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
|||||||
|
|||||||
|
一、共性工作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关键少数”、重点对象、社会全员一体推进,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作为年度普法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常态化宣传。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宣传。 (二)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持续推进宪法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嘉兴市“12·4”国家宪法日、“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 (四)深入宣传民法典。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市有效实施。重点开展民法典进企业、进村(社区)等活动。 (五)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加快打造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法治宣传教育。 (六)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总结、提炼、宣传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嘉兴经验”、“法律明白人”培育和作用发挥“嘉兴模式”,为基层治理添韧性,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准确把握新时代普法工作新使命新定位,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理论研究,聚焦领导干部、未成年人、村(社区)“两委”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分层分类推进精准普法,梳理编制《嘉兴市公民法治素养基准汇总》,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在实践中养成。 (八)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推动各单位各系统紧密结合实际有特色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成社会大普法合力,实现线上同频、线下共振,切实提高普法成效。 (九)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做好普法工作。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抢占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全区域推广“嘉兴精准普法一件事”及其客户端“嘉兴数智普法人”微信小程序的运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降本增效、精准触达。 (十)进一步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二、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个性工作 (一)市委组织部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进党校、进课堂。开展加快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嘉兴建设专题培训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等。 2.通过公务员云讲堂组织全市公务员开展学法用法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教育。 3.会同市司法局做好市管领导和市直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 (二)市委宣传部 1.积极支持基层文化阵地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积极配合开展普法进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积极配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培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落地落实。 3.协调媒体做好普法新闻宣传。协调主流媒体做好法治领域宣传,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市委政法委 1.充分发挥全市政法新媒体作用,策划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主题宣传。 2.推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组织资深专家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等开展法治宣讲。 3.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和农村开展法治宣讲,助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四)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 1.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监督,结合专项工作配合做好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2.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监察机关专项工作报告的组织实施,在监督过程中配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3.组织开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监督,在监督过程中配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4.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情况视察,结合专项工作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5.组织开展嘉兴市涉外法治服务工作情况专题调研,结合专项工作配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6.组织开展基层单元共享法庭最“嘉”法护安商驿站系列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配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五)市政协社法和民宗委 1.根据2025年度立法工作安排,主动与市司法局、法案起草单位做好对接,持续组织委员开展立法前协商工作。 2.联合市司法局、市民宗局等多家单位,持续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3.围绕破解社会法治建设痛点、难点,聚焦推进韧性治理等内容,开展协商议政和法治宣传工作,助推更高水平平安法治建设。 4.组织委员常态化参与市法院、市检察院活动,增强委员的法律意识,在全民普法教育中发挥表率作用。 5.配合做好普法相关工作。 (六)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侨联) 1.在全市宗教领域推进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围绕宪法、宗教领域重点政策法规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等开展分级分类的普法活动和普法授课,持续提升全市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法治素养。 2.参与“和谐宗教·法在心中”全省宗教法治面对面活动。 3.举办全市宗教领域政策法规培训班。 4.举办全市宗教界宪法宣传日活动。 (七)市教育局 1.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进学校”活动,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坚持局党组“法治微课”学法制度,加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法治宣传教育。 3.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组织法治老师参加骨干教师“国培计划”行动。 4.积极参加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开展宪法、民法典、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水平。 5.汇聚普法工作合力,利用好“浙江省校园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法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八)市公安局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将之融入全市公安机关日常培训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中,不断提升全警法律素养和全民法治意识。 2.围绕公安业务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开展以案释法、送法上门等活动,深入推进打防电诈、全民禁毒、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3.深入实施“百千万培训”计划,充分发挥“助企廉政警官”引领作用,运用刑事风险剖析、典型案例通报、预警防范建议等措施,分级分类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拓展企业风险预警防范增值服务,提升企业预防风险的能力水平。 4.结合全国、全省反恐宣传教育月活动,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反恐怖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桐乡全力建设好浙江省反恐怖宣传教育基地,持续打造“反恐嘉盾”普法宣传品牌。 5.充分利用“嘉兴公安”和“嘉兴交警”等两微一头条与各类公安抖音、视频号等网络平台账号,紧贴社会热点问题与群众关心的新闻实事,积极创作公安普法短视频、微电影,做实做深“嘉警·平安星”“嘉警·红船卫士先锋”进企进校园安防宣讲活动。 6.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优势,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助学校做好法治安全宣传教育。 7.围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禁毒法、网络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等公安重点法律法规,结合“1·10”人民警察节、“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以及“12·2”交通安全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九)市民政局 1.抓住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持续加大学法守法用法力度,重点加强经验案例剖析和警示案件学习教育,巩固党纪学习教育主题教育的成果。 2.统筹做好在全市民政系统和服务对象范围内的普法宣传工作,根据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聚焦慈善、社会救助、婚姻、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制定计划节点,落实责任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动作。 3.谋划好部门重点任务和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深入合作,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民生兜底及困难帮扶工作。 (十)市司法局 1.做好全市“八五”普法规划收官验收,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普法。 2.做好市管领导和市直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 3.深化公民法治素养精准提升工程。迭代升级“数智普法人(2.0版)”。积极探索“党建+法治+非遗+文旅+共富”主题融合发展新模式,培育2条以上精品法治文化示范带线路,实施“法治素养基准+权利义务清单+法律风险提示+典型案例发布”的精准普法模式,常态化开展指导案例评选和以案释法宣传活动。 4.开展涉企法律服务宣传。围绕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全域推广“法助小微”应用,引导小微企业合法经营。深化企业法务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工程,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和重点产业法务沙龙,通过“送法进企业”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讲、法律风险检测、矛盾纠纷化解、规章制度审查等服务。 5.开展涉外法治宣传。协助高标准建成国际法务区,通过举办“浙商”出海法律服务活动、优化营商法律服务讲堂、以案释法析理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服务涉外法治,宣讲企业经营活动常用法律知识和涉企典型案例,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加强对“走出去”的我国公民、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加强对在华来华外国公民、组织的守法引导,助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十一)市财政局 1.将市两会作为财政普法大平台,深入宣传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制作嘉兴财政预算读本,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解读预算报告,方便人大代表审议和社会公众监督。 2.重点面向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会计从业人员开展新修改的会计法系列宣传贯彻工作。 3.大力开展宪法系列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安排宪法日主题讲座,组织新任科级干部宪法宣誓,努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主题学习。 4.开展行政复议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新法新规普法宣传,组织财政财经论坛、法治培训班,编制学法手册,拓展财政干部学法渠道,丰富学法资源。 5.充分发挥“嘉兴财政公职律师团”法治宣传教育辐射带动作用,通过“财税大篷车”积极参与社会化法律咨询服务。 (十二)市人力社保局 1.深化“开工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聚焦企业用工管理与劳动者权益保障,聚焦中小微与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施工项目,创新“宣传+服务”模式,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强化纠纷预防与源头治理,持续打造“安薪在嘉”品牌。 2.开展就业创业法治宣传活动,以宣传落实《浙江省就业促进条例》和中央、省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为重点,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促进我市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支持。 3.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开展尽心耐心暖心“三心”服务行动,结合高质量参保扩面重点任务和重大社保政策改革,聚焦群众期盼和关心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持续提高社保政策宣传到达率、可及度、针对性,助力构建完善高品质共富社保体系。 (十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统筹开展自然资源主题日法律法规宣传。抓住“世界地球日”“世界海洋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点,做好自然资源各领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2.推进常态化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及政策法规宣贯。加强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诉源治理,通过败复败诉案件风险警示、通报、以案释法、分析与研讨等多种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法治意识,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3.依托年轻干部讲堂、“青·自然”课堂等平台,落实法规政策宣讲机制,切实增强普法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4.积极做好新修订的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地做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十四)市生态环境局 1.学习宣传新颁布新修订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对噪声污染防治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的普法宣传。 2.深化以案说法,强化案例教育,加强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的发布与解读,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 3.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岗位培训,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4.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全局干部法律素养。 5.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十五)市建设局 1.根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目标,重点针对城市运行和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 2.配合做好《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更新条例》出台后的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为法规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3.组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帮助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更新法律知识,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十六)市交通运输局 1.深化“法治护航强国路”普法品牌建设,拓展“律动禾城”“嘉法有矩”等子品牌载体和内涵,制定落实年度普法计划,联合县(市、区)开展10 场以上精品普法活动。 2.加强基层执法站所建设,优化特色调解室、法律咨询室等功能,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发挥基层执法服务窗口普法宣教和矛盾调解作用。 3.开展“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法治扎根工地”“信用交通月”等主题普法活动,做好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普法教育。 4.全面推进“说理式执法”,推广“三书同达”制度,将普法融合到执法全过程,强化对违法当事人的精准帮扶指导。 5.实施“法治素养提升服务”和“执法能力与执法风险评估”工程,开展执法知识考核、法审能力考核、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执法技能考核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比武活动,提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养。 6.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编制《出租汽车行业综合查处指引》,用好《浙江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行业合规指引》等合规指引,提升执法人员法理分析和普法宣教能力。 7.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发放资料、现场教学、互动交流、实战演习等形式,提高学生水上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8.推进“阳光汽修一件事”集成改革,联合综合执法等部门印发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建立“政-企”沟通平台,一次性告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要求,线上推出“汽修帮忙”板块,专题解答群众车辆维修等方面疑惑,线下多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管理专题培训,实现行业高效监管,拓展便民助企服务。 (十七)市农业农村局 1.深入开展“绿剑”“中国渔政亮剑”等系列农业执法行动,加大农资、种业、农产品质量、渔业安全等重点领域普法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向一线执法延伸,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农业执法改革,构建市、县、镇(街道)三级“金字塔型”农业执法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春雷”“治本攻坚”等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海上渔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深化乡村治理“五个一”行动,创新形成“四共四筹”“股份分红+善治积分”等基层治理经验,新建乡村数智生活馆,梳理全市乡村治理标准化建设成果。启动“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增培训乡村治理人才。坚持把普法融入执法和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结合春耕备耕、中国农民丰收节,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宣传活动。在“嘉兴三农”公众号上开设《普法惠农》专栏,通过以案释法等多形式,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着力提升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3.在国家“宪法宣传周”、浙江“宪法宣传月”期间举办“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针对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在乡镇农贸市场、集镇中心点现场设摊,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手册等形式,深入农村开展宪法和涉农法律法规宣传。举办宪法进美丽乡村、宪法进家庭农场等“三农”特色活动,组织开展讲学法故事、农业专家说法等活动,增强农民群众对宪法情感认同,提高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十八)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开展文旅地方性法规宣贯工作。推动《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促进条例》进公共文化场所、乡村社区等,推动《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文旅企业、行业协会等,开展多维度宣贯活动。 2.积极开展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宣贯工作。推动新文物保护法进文化场馆、学校、社区等,结合“四普”、文化活动等,全方位宣传,深度阐释新法要点,增强公众文物保护意识与行动自觉。 3.实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质效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全市文旅市场行政执法技能比武,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定期开展文化市场政策法规考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地方标准《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工作指南》。修订旅行社服务质量纠纷赔偿指引,完善旅游纠纷“先行赔付”机制。 4.多平台开展法治主题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账号的传播效应,通过互联网平台、讲座、展览等线上、线下多渠道方式,进行法治宣传。 (十九)市卫生健康委 1.贯彻落实《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行政复议法;大力宣传医师法、《浙江省中医药条例》《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新出台(修订)的法律法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3.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能力和水平。 4.积极利用卫生日、相关疾病防治日(周)等时间节点和义诊等活动,推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推进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互联网平台普法阵地建设及普法队伍建设,推动建立“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十)市市场监管局 1.深入开展“法治下基层”系列活动。以“法治下基层”活动为载体,延伸服务链条,丰富服务内涵,围绕市场经营主体实际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需求、经营活动中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相关典型案例等,以座谈、咨询、宣讲等方式送法进企业,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自觉守法。 2.深化迭代“学法考法说法赛法”活动。常态化运用省局“学法考法”系统,完成年度法律知识学习及法律知识考试,鼓励干部积极参与说法普法,丰富线上线下普法活动。 3.围绕“重点节日、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教育。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重要、特殊时间节点,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公众集中开展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4.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持续推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系列宣传,发布重点领域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升普法质效。 5.实施“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紧扣市场监管干部、经营主体和消费者三大主体维度,强化“预防性”理念,构建法治素养培育长效机制,推动法治素养在实践中养成。 (二十一)市综合执法局 1.做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开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有关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教育。围绕深化基层综合执法平台工作,把普法宣传融入基层治理全科网格。 3.开展全市系统季度案件质量评价,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法律水平。 4.继续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工作,坚持收集、整理、报送典型案例工作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指导性案例。 5.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全年开展相关业务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少于5部,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宣传不少于20个。 (二十二)市国资委 1.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开展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国企,讲好国资国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彩故事。 2.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认真落实国资国企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树立强化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营造依法治企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与浙江”宣传月等主题宣传和国资讲坛等专题宣贯活动,持续提升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 4.强化重点领域法治学习宣贯,加强对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推动市属企业进一步依法经营管理、强化全员风险防控意识。 5.积极融入社会大普法格局,推动市属企业有效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作用,努力打造场景式、互动式、融合式普法工作格局,丰富普法形式,提升普法质效。 (二十三)市法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和“嘉法大讲堂”等形式,持续浓厚学法氛围,强化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责任担当和能力水平。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在每个案件中做好释法析理工作,让审判执行成为人民群众的“法治公开课堂”。 3.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主线,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执行难等民生热点问题的普法宣传,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关切。 4.加强以案说法,持续深化“小案大道理”“嘉法课堂”等普法专栏建设,全年开展对法律法规的普法不少于20部,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宣传不少于50个。 5.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主体的普法工作,发挥“和捍东一起学雷锋”机关服务品牌普法优势,常态化开展“百庭进百村”“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普法活动。 6.推进新媒体矩阵建设,持续深化线上阵地与线下阵地、对内平台与对外平台、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共同发力的法院宣传工作格局。 7.弘扬法治文化,坚持文化建设与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有机融合,持续做好沈钧儒纪念馆、陆稼书无讼馆等优秀传统司法资源的挖掘、宣传和研究,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法院文化建设品牌。 (二十四)市检察院 1.组织召开反洗钱、司法为民、未成年人检察等主题新闻发布会,深化相关普法宣传。 2.围绕“四大检察”,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坚持以案释法,形成示范效应。 3.开展2025年助企惠企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送法入企”,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4.举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开放日活动,在“浙里花开”省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引领下,持续擦亮有嘉兴特色的未检工作子品牌。 5.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常态化普法,提升法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6.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推进检察官进高校,普及检察业务和法律知识,助力提升高校学生法治素养。 7.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媒介,健全完善检察全媒体矩阵,策划优质普法栏目,拓展公众普法广度。 (二十五)市总工会 1.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深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提高职工法律意识,大力推广“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法律服务”模式,重点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普法活动。 2.开展驻企惠企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指导、法律咨询等服务。 3.开展工会法律援助质效提升行动,规范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办案流程、质量管理等内容。 4.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5.联合公布一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二十六)团市委 1.深化“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两年行动”。认真落实《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通过建立普法队伍,开展专项行动,引导青少年从小筑牢法治理念根基,提升法治运用能力,培育具有良好法治素养的时代新人。 2.开展“平安有我”社会治理系列活动。依托青年普法志愿宣讲团、青少年事务社工、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等队伍,培育优质普法志愿项目、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结对帮扶、提升“益心为公”项目助力社会治理效能。 3.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宪法宣传基层行活动,通过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开展一系列寓教于乐、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宪法宣传活动,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思想、法治意识潜移默化、深入人心。 4.深化“12355自护教育”及“权益岗在行动”专项行动。结合“三禁三防三自”“开学法治第一课”等活动,围绕防校园欺凌、防药物滥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网络暴力等方面开展自护教育,提升青少年的自护意识和能力。 5.提升新媒体平台普法能力。建强团属宣传矩阵,不断加强普法内容供给,扩大平台辐射面。 (二十七)市妇联 1.建强“嘉理巾帼宣讲团”队伍,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牢妇女领域政治安全底线。开展民法典等普法活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法律培训,重点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内容,推动法律知识进社区、进家庭。创新普法形式,通过案例讲解、短视频宣传、社区巡回讲座等方式,增强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普法网络,将法治教育融入家庭教育课程,组织儿童参与法治观察活动。推动儿童相关服务资源下沉,建设城乡一体共享的“品质惠童”公共服务体系。 2.优化婚姻家庭矛盾分级管理机制,建立“排查-预警-调解-回访”全流程服务,推动纠纷化解试点覆盖10个镇(街道)。创建“平安社区”示范点,组建妇女调解队伍,加强家暴预防和干预服务。落实困境妇女儿童帮扶制度,推广“爱心妈妈”结对帮扶数字化平台,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快速响应机制。 3.深化科技创新巾帼行,定期为女企业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成立专业律师团队开展法律指导。加强产业链法律支持,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推动企业与法律机构合作。开展女性创业法律培训,提供政策解读、风险防控等全流程支持,培育法治示范企业。实施巾帼家政综合服务改革,探索开展“禾城家嫂”睦邻家政服务项目,助力女性实现“家门口就业”。 三、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个性工作 (一)市发展改革委 1.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员干部专题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 2.将普法学法用法等融入法治实践日常,多措并举做好《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浙江省发展规划条例》《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发展改革领域新出台的重点法规规章宣传。 3.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评估工作,进一步做好条例学习宣传。 4.通过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做好增量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 (二)市经信局 1.配合嘉兴市无线电管理局开展无线电管理系列普法宣传。 2.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入推进“无诈企业”创建活动,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反诈宣传月”系列活动,联合通信运营商向市民科普设置“伪基站”“黑广播”和信号干扰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提升全民反诈意识。 3.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底线和法治思维。 4.结合第10个国际禁化武组织日,广泛宣传《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履约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丰硕成果,提高企业履约的认知度和责任意识。 5.通过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执法检查,加强食盐储备相关法律法规宣贯。 (三)市科技局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对“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细化分解,认真整改落实,推动“一法两条例”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2.深入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做好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抗震、防震科普宣传。 3.持续开展普法活动,结合“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月等,广泛开展科技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及防震减灾法等律法规宣传。 (四)市水利局 1.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开展《节约用水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组织开展联防联控活动,以高质量做好2025年太湖流域省际边界地区水葫芦联合防控为契机,通过开展联合巡河、联合检测、联合执法等,学习管河护河经验,推动幸福河湖建设。 3.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选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案例背后的法律问题和教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4.贯彻“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检查培训。 (五)市商务局 1.持续开展“法治·开放伴你行”涉外法律服务行动,推动涉外法律服务联盟进企业,搭建企业与涉外法律专家沟通桥梁。 2.持续开展“浙”里有“援”外经贸法律服务月活动,开展外经贸法律课堂,为企业提供国际贸易摩擦应对、国际经贸规则、合同签订及履行等外贸法律建议和指导。 3.开展内贸领域和“走出去”领域法规和政策培训,加强与企业互动交流。 4.积极参加第四届全球数字贸易法治论坛。 5.开展全市商务系统法治工作培训,加强粮食领域法律政策宣传和行政执法培训。 (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推进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军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结合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开展全系统学习宣传工作。 3.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服务站等阵地堡垒作用,普及法律知识,积极打造退役军人学习前沿阵地,推进退役军人法治观念入脑入心。 4.结合烈士纪念日等特定节点,依托各级红色纪念设施、烈士褒扬设施,做好《烈士褒扬条例》的贯彻宣传活动。 5.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归集整理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和成熟经验。 6.结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积极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有关法条的普及宣传。 7.继续深化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8.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课堂和普法宣传活动。 (七)市应急管理局 1.探索建立应急普法工作机制,在2024 年全市应急普法阵地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2025 年省级普法阵地增加至3家,年服务人群不少于 10 万人次。 2.以“安全生产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教育为载体,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宣贯工作;以“3·19”森林消防宣传日为载体,做好森林防灭火普法宣传工作。 (八)市审计局 1.持续加强审计法的学习贯彻。将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好的做法加以宣传推广,掀起审计法的学习热潮。 2.持续开展《浙江省审计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加强教育培训并结合审计项目实施,广泛学习宣传条例内容,熟知法规具体规定。 3.持续学习宣传《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4.持续深入实施审计项目全员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全面总结提炼“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强化全员全流程质量管控,持续提升审计项目质效。 5.持续落实法治专题学习制度。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干部培训教育体系;组织审计质量培训并进行测试,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 (九)市税务局 1.大力宣传各类税费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加强税费政策解读工作,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维度办税缴费咨询辅导、税收普法宣传服务。 2.开展第34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全市各级税务机关、税收普法阵地联动开展税收普法宣传。 3.依规开展打击涉税违法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工作,积极发挥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作用。 (十)市体育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组织全市体育系统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2.结合体育系统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将法治学习作为党员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 3.开展反兴奋剂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运动员、教练员开展反兴奋剂专项普法培训,强化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4.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宣传,对赛事组织者、参与者进行专项普法,明确赛事组织中的法律责任和风险防范。 5.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彩票等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做好释法明理和政策宣讲工作。 6.在体育系统官方网站、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开辟“普法专栏”,常态化开展体育普法宣传。 (十一)市统计局 1.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统计法。认真做好修改的统计法的贯彻落实,在全市范围开展权益义务告知确认工作。 2.持续巩固统计法进党校成果。紧盯关键少数,提高干部依法依规统计的法治意识,提高干部依法统计的法治思维底线。 3.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宪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 (十二)市医保局 1.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保险法、价格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推动各项政策法规在我市有效落地实施。 2.系统开展医保基金监管行动。深入学习宣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守护老百姓看病的救命钱。 3.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医疗保障系统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市国动办 1.组织开展军事设施保护法、国防教育法、《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宣贯工作,加强系统干部和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的知悉程度。 2.结合全市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大检查活动,面向重点普法对象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 3.充分利用“9·18”防空警报试鸣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重要节点和相关活动,开展国防动员法治宣传教育。 (十四)市气象局 1.充分依托“嘉兴气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重点在“3·23”世界气象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日、纪念日期间开展气象法治宣传。 2.推进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依托气象科普馆等基础设施,将法治元素融入其中,形成“科普+普法”的“双普模式”。 (十五)市消防救援局 1.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普法宣传,采取实物参照、专业讲解、现场咨询和图片说明的方法,教授市民怎么识别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逃生面具等消防逃生器材的伪劣产品及注意事项。 2.借助“119”消防宣传月和消防主题公园,开展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的宣传及普及。 3.通过“预约式”服务,组织市、县(区)两级执法服务队、第三方专家等,通过上门服务等方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提高企业消防安全意识。 4.组织开展条例安全知识竞赛,增强全体指战员条令意识,切实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 四、其他普法责任单位个性工作 (一)市政府办公室 1.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人员和国家金融安全宣传教育等专项活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行为,持续营造群防群治良好氛围。 2.组织金融系统党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指导金融机构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将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切实发挥金融顾问精准服务作用,全方位宣传解读政策,高质高效落实中央金融政策组合拳。加强普法宣传,助力普及金融知识、增强风险意识。 (二)市委网信办 1.创新打造“靖网侠”网络生态治理IP,深化网络普法专栏、网信普法公园等线上线下网络普法阵地建设。 2.探索创建网络普法联盟队伍,组织开展“禾你E起靖网”系列贯穿全年的网络普法活动。 3.配合市司法局,指导网络媒体做好优秀网络普法作品创作、传播、推送。 4.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大网络安全法等网信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三)市委党校 1.推进课程建设,开发《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系列课程,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系统性。 2.将法治相关课程纳入党校培训班次的必修课程,在中长期班次中进一步加大法治相关课程在总体教学布局中的比重。邀请来自省委党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法院等的专家、教授到党校授课,在公务员初任班等培训班次中设置“宪法宣誓”“公务员法”等专题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懂法。 3.开发“依法行政”案例教学、云法庭教学、模拟法庭、警示教育等实训式、现场式、体验式教学课程,通过运用互动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式提升学员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党校优势,依托“流动的红色讲坛”开展社会宣讲,加强基层法治教育和宣传工作。 (四)市机关事务中心 1.制定中心班子领导年度学法计划,按计划开展领导学法用法活动。 2.开展《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系列宣贯活动。 3.持续完善“嘉里好管家”公众号“法治之窗”栏目,宣传机关运行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4.充分运用节能宣传周等形式,讲好法治故事。 (五)市残联 1.组织开展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工作,宣传涉残相关政策法律知识。 2.开展“庭院式”普法,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进机构、进协会、进家庭、进村(社区)“残联法律五进”活动。 3.利用“助残嘉”等平台开展残疾人政策宣传与普法活动。 4.发挥爱心助残律师团作用,为残疾人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 (六)嘉兴边检站 1.在全市各对外开放口岸开展“国门普法”主题普法活动,宣传出入境有关法律法规。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应用,扩充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和覆盖面,通过“警营开放日”等举措提升普法宣传质效。 3.加强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充分收集口岸学法用法需求,动态观测普法实践效果。 4.用足用好本单位政务新媒体,持续开展移民管理领域普法宣传。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