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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浙江省一级人民调解员初审人员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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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浙江省一级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省人民调解协会评审委员会评审,我市陆明等2人符合一级人民调解员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陆 明 海盐县武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范玲玲 海宁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公示时间 2025年5月7日至5月13日 如对初选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嘉兴市人民调解协会反映。 联系人:万俐 联系电话:0573-83387390
嘉兴市人民调解协会 2025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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