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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海宁市“五位一体”推动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5-06-11    信息来源:嘉兴市司法局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为全面展现嘉兴市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丰硕成果,“嘉兴司法”微信公众号推出“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专栏,通过各县(市、区)视角,系统梳理五年来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举措与显著成效,同时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共同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海宁市司法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通过“五位一体”工作模式,多维赋能社区矫正精准帮教,推动社区矫正对象由“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新质效。

一、聚焦就学就业,强化培训增其能。与浙江开放大学海宁学院合作实施社区矫正对象“学历技能再提升、就业帮扶促共富”工程,与该市检察院联合出台《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暨学历技能双提升激励奖励实施办法》 ,同时携手“民盟黄丝带”、海宁义工、海宁“紫薇”社工站等社会组织,主动对接社会资源,鼓励社区矫正对象提升学历层次和技能特长、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积极融入社会。截至目前,已有251人顺利取得双证制高中文凭、2人取得开放大学大专文凭、1人取得本科文凭,242人取得各类技能证书。

二、聚焦心理矫治,“紫薇”关爱润其心。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根据“一人一档”工作要求,构建“测评-筛查-干预-跟踪-回访”全链条全闭环心理帮扶机制,实现心理测评全覆盖。组建“党员+社工+心理咨询师”的“紫薇心语”心理辅导团,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心理状况等,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心理矫治方案和行为干预方案,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排除不良情绪和心理障碍,重塑健康社会人格。已累计开展心理辅导1180余人次,开展小组辅导活动80余场次,接受个案心理辅导30余人次,开展艺术疗愈12人次。

三、聚焦社会关系,公益实践促其行。海宁市司法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定制“爱老敬老、交通引导、公益宣传、义务劳动、环境整治、社区服务、无偿献血、爱心捐赠”等八个类型的公益活动,先后成立了“向阳花”“共富果园”等服务基地,通过“品牌赋能”+“项目化”运作模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积极修复社会关系。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公益活动700余场次,志愿服务活动120余场次。

四、聚焦靶向帮扶,纾困解难暖其身。坚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理念,动态梳理社区矫正对象现实需求,成立专门的帮教小组,针对性实施生活困难帮扶、矛盾纠纷化解、亲子关系修复、未成年子女关爱等帮教项目,让社区矫正对象切实感受到社会的温暖。累计走访困难对象47人次,组织化解矛盾15件,修复亲子关系7人次。

五、聚焦法律需求,与法同行促新生。整合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组建公益法律服务志愿团,结合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法律需求,定期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活动,实现“法律需求”与“服务供给”精准对接,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再犯罪风险。累计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万份,接受法律咨询180余人次,开展专题法治讲座42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