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嘉善县创新协同机制 助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社区矫正工作再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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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为全面展现嘉兴市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丰硕成果,“嘉兴司法”微信公众号推出“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专栏,通过各县(市、区)视角,系统梳理五年来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举措与显著成效,同时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共同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嘉善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社区矫正工作协同发展为切入点,联合青浦、吴江探索形成“区域联手、监管联动、资源联建、服务联网”的社区矫正一体化协同大格局。 一是主动破壁,共建示范区社区矫正一体化机制。嘉善、青浦、吴江三地司法局和检察院联合出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工作协作实施细则(试行)》《示范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请销假管理细则(试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社区矫正协同实施办法》等文件,统一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认定、活动范围调整、外出协管、脱漏管协查等事项标准,建立请假外出期间三地协同管理、跨区教育、信息共享、联合巡检等机制,实现示范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无缝对接。 二是强化衔接,提升示范区社区矫正一体化协同。签订社区矫正《示范区改革备忘录》,在理论研究、师资共用、监管协作等8个方面达成共识。建立示范区社区矫正联合巡回检察、联席会议、跨域信息核查反馈等制度,商讨合作事项、解决合作难题,协调推进社区矫正执行和法律监督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示范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7次,召开联席会议3次,开展互助核查300余次,互通各类信息500多条。探索示范区监地衔接新模式,召开示范区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联席会议,联合青浦、吴江两地司法局及上海市提篮桥监狱、青浦监狱、新收犯监狱共同发起统筹一体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倡议书,签订监地合作共建协议,构建衔接有序、协同耦合的刑罚执行现代化改革“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样板”。 三是凝聚合力,共享示范区社区矫正一体化资源。深化校地合作,与上海政法学院警务学院签订合作共建协议,成立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社区矫正教育研究中心,开展示范区社区矫正工作研讨,推动社区矫正队伍交流学习。构建示范区社矫对象法治教育资源库和讲师团师资库,入库专业人才85名,提升社区矫正专业化水平。截至目前,已开展示范区社区矫正联合培训大讲堂等跨区域联合业务培训9场次、理论研讨2次,累计培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近300人次。推进示范区社区矫正基地建设,结合各自地方特色,打造嘉善、姚庄、金泽、朱家角等7个“开放共享”的社区矫正教育和技能培训基地,建立多元化帮扶工作站12个,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26次。 四是数字赋能,畅通示范区社区矫正一体化路径。上线运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社区矫正大数据监督平台”,打破公检法司数据壁垒,实时共享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外出请假信息,以数字化手段规范和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行为,为优化示范区内法治化营商环境,活跃示范区内经济发展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已为经常性外出至相邻地区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扩大活动范围160人次,请假外出531人次,审批跨域流动从事生产经营268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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