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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嘉兴市公证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评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25    信息来源:嘉兴市司法局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和《浙江省公证员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司〔2019〕78号)等文件要求,经资格审查,现将拟评审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五、联系部门及方式:嘉兴市公证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0573-83850560。

 

评前公示名单:

周  韧 浙江省桐乡市公证处 推荐三级公证员

潘晔路  浙江省平湖市公证处  推荐四级公证员

 

 

 嘉兴市公证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5年9月25日